Last week a rice crop — grown from seeds from Dapu (大埔) in Miaoli County that were taken to Taipei for a farmers’ protest on July 17 and then planted in Kaohsiung County’s Meinung Township (美濃) — was harvested, leaving the gigantic Chinese characters for “land justice” (tudi zhengyi, 土地正義) carved out of the paddy field like a crop circle. A day earlier, thousands of farmers and their supporters braved the rain to join hands and demonstrate on the streets of Taipei, warning that continued expansion of Taiwan’s petrochemical industry was putting the country in peril. Then, on Wednesday, Taiwanese taekwondo contestant Yang Shu-chun (楊淑君) was unfairly disqualified at the Asian Games, but government officials provoked a backlash from the public by saying that we should “swallow” the decision. Those in government would do well to heed the important message conveyed by these protest movements and outcries, namely that the public has quite different ideas from the government about Taiwan’s future and the meaning of “progress.”
In Taiwan, our land is seen by the government only as a factor of production, whose only value lies in its contribution to GDP. Farmland and wetlands keep being forcibly turned over for industrial use. This poses a grave threat to the 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addition, land is a very valuable asset and is seen as a commodity ripe for speculation. The government keeps removing restrictions on the buying and selling of land, and it takes rising land prices as a sign of progress. A lot of farmland has been reassigned for urban construction. The government inflates target population numbers to designate additional urban development zones.
This is meant to accumulate private capital and alleviate the government’s financial difficulties. It is also a means by which those in government curry favor with powerful local factions for whom land speculation is an important source of profit. Land is not just an economic commodity, but a political one, too.
Overseas, Taiwan is seen as simply a production base, while those who live here are apparently entitled to their own national aspirations. Our national prestige has suffered repeated injuries, but the administration of President Ma Ying-jeou (馬英九) blinds itself to the reality by clinging to the so-called “1992 consensus.” Few occasions remain where it is possible to display the Republic of China flag, and the name “Taiwan” is heard less and less. Even when international sporting events are held in Taiwan, we have to restrict ourselves to the title and symbols of “Chinese Taipei” according to the “Olympic formula.” Again and again, our national prestige is trampled upon because of China’s unreasonable demands. The recent spat at the Toky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is one example, and now we have been wronged again at the Asian Games. Yet each time our country’s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infringed upon, those in government expect everyone to swallow the insult. We have been reduced to little more than scarecrows, with bodies but no souls.
The mode of development that strips people of their rights to property, subsistence and a healthy environment is a regressive one. A development model that talks only of economics while avoiding any mention of politics or national consciousness is very outdated. Progress is not just a matter of economics. It is even more important to uphold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social justice and political rights. Taiwan is not just a base for production. It is our home, and we rely on this land for our survival. As to the backward mode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that has held sway up to now, we just can’t swallow it anymore.
Hsu Shih-jung is a professor at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s Department of Land Economics.
TRANSLATED BY JULIAN CLEGG
本文於2010/11/20發表於Taipei Times
中文原文為《澄社評論》喚醒土地之愛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澄社評論》喚醒土地之愛
上個星期,凱稻收割,留下了震撼的「土地正義」畫面;更早一天,上萬鄉親不畏風雨,牽手走上台北街頭,強力表達「石化亡國」的訴求;前天亞運跆拳道的不公裁判,政府官員竟要我們「吞下去」,立即激起龐大民怨。這些運動及民意的反應,都在向主政者傳達一個重要的訊息:民間社會對於台灣這塊土地及所謂的進步有著非常不一樣的想像!
對內而言,這塊土地僅被視為生產要素,它的價值只在它對於GDP的貢獻,這致使農田及濕地不斷地被迫轉用,作為工業使用,這對環境及生態造成嚴重的危害。再者,土地具龐大利益,被視為投機商品,主政者不斷地提升土地的市場交易性,並以地價上漲作為進步的表徵。許多農地變更為都市土地,因為政府不斷膨脹計畫目標人口數,並據此發布了過多的都市計畫區,嚴重造成「過度都市計畫」的現象。這其實是種環境剝削的開發方式,其目的乃是為了私人資本積累及紓解政府財政危機;這也是主政者用來拉攏地方派系的重要手段,因為土地炒作已成為後者最重要的利基。土地不僅是經濟商品,它更是政治商品。
對外而言,這塊土地僅被視為生產基地,生存其上的人民似乎都不准擁有國家及政治認同的意志。我們的國格不斷地受損,但馬政府卻以「九二共識」來自我麻醉。中華民國的國旗幾乎已經拿不出去,就連台灣二字也甚少聽聞!在國內的國際競賽場合,竟然也要以奧運標準來自我設限。我們的國格每每因對岸的無理要求而遭到嚴重踐踏,東京影展即為前一例,這次亞運又讓我們嚴重受傷。但是,每當國家權益受損時,主政者總是自我感覺良好,並要我們吞下去,這使得我們幾乎都成為無魂有體的稻草人。
剝奪財產權、生存權與環境權的開發方式,其實是相當退步的;只論經濟、避談政治與國家意志的發展模式,也是非常落伍的。所謂的進步,除了經濟面向外,更應重視環境永續、社會公義及政治權利的維護;這塊土地除了是生產基地外,更是我們安身立命、世代賴以維生的地方。對於上述退步的開發方式及落伍的國家發展模式,我們不能再吞忍了!
本文於2010/11/19發表於自由時報
對內而言,這塊土地僅被視為生產要素,它的價值只在它對於GDP的貢獻,這致使農田及濕地不斷地被迫轉用,作為工業使用,這對環境及生態造成嚴重的危害。再者,土地具龐大利益,被視為投機商品,主政者不斷地提升土地的市場交易性,並以地價上漲作為進步的表徵。許多農地變更為都市土地,因為政府不斷膨脹計畫目標人口數,並據此發布了過多的都市計畫區,嚴重造成「過度都市計畫」的現象。這其實是種環境剝削的開發方式,其目的乃是為了私人資本積累及紓解政府財政危機;這也是主政者用來拉攏地方派系的重要手段,因為土地炒作已成為後者最重要的利基。土地不僅是經濟商品,它更是政治商品。
對外而言,這塊土地僅被視為生產基地,生存其上的人民似乎都不准擁有國家及政治認同的意志。我們的國格不斷地受損,但馬政府卻以「九二共識」來自我麻醉。中華民國的國旗幾乎已經拿不出去,就連台灣二字也甚少聽聞!在國內的國際競賽場合,竟然也要以奧運標準來自我設限。我們的國格每每因對岸的無理要求而遭到嚴重踐踏,東京影展即為前一例,這次亞運又讓我們嚴重受傷。但是,每當國家權益受損時,主政者總是自我感覺良好,並要我們吞下去,這使得我們幾乎都成為無魂有體的稻草人。
剝奪財產權、生存權與環境權的開發方式,其實是相當退步的;只論經濟、避談政治與國家意志的發展模式,也是非常落伍的。所謂的進步,除了經濟面向外,更應重視環境永續、社會公義及政治權利的維護;這塊土地除了是生產基地外,更是我們安身立命、世代賴以維生的地方。對於上述退步的開發方式及落伍的國家發展模式,我們不能再吞忍了!
本文於2010/11/19發表於自由時報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由官僚專家治理到民主協力治理
經由苗栗竹南大埔、彰化二林相思寮等粗殘的土地徵收案件,讓我們深刻體會我國都市計畫或是土地徵收的決策模式,仍然是停留於二十世紀上半葉西方「前進紀元」的年代,這與目前民主憲政國家的決策模式已經有了蠻大的落差。
土地徵收的重要前提即必須具備「公共利益」要件,這規定於憲法第二十三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一條的立法宗旨。對於上述浮濫土地徵收案件我們最需要審視的關鍵課題,即土地徵收案件的「公共利益」是由誰來決定?目前我國的決策模式究竟為何?
這些徵收案大抵都是由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主導,並報經中央政府各委員會核定通過。在地方政府層級,由於縣長擁有絕對的權力,縣府大抵是以縣長之意志為馬首是瞻。到了中央政府,大埔案件是先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於相思寮案件則是分別先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及「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然後這二個案件皆再送至「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於此,我們看到了許多的「委員會」,這表示我們仍是由「委員會機制」來決定土地徵收及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由於各委員會主要是以行政官員及學者專家組成,因此我國土地使用計畫的決策模式仍然是以官僚與專家為主,由他們來定義我們所面對的社會問題,並替社會大眾決定什麼是我們所需要的公共利益。這樣的制度設計反映了官僚專家的治理思維,而這也就是上世紀「前進紀元」(Progressive Era)的主要思想核心之一。當時為了解決社會的紛爭(抑或是科技專家向政治人士奪權?),科學及技術被引進入社會問題的研究領域,彼等被型塑成為客觀及中立的因素,是社會其他力量所必須共同尊崇及服膺的。
類似的思維尤其是在二次大戰之後的二、三十年間受到重視,在此思維之下,社會問題不斷的被「科技化」、「專家化」,社會問題被轉變成為專業及技術的問題,政府往往也是這套思維的主要推手,如此一來,去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就是要仰賴專家而不是民主參與,公共利益的內涵因此被窄化了,社會問題的定義也被扭曲了,一般人民的利益及其對於土地的觀點很少能夠進入於決策過程之中。然而,由一九六○年代開始,這套思維在西方社會受到了非常嚴峻的挑戰,也由此逐漸造成了決策模式的變遷。
其根本的關鍵乃是,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是社會問題,而不是科學問題。社會問題的本質基本上是與自然科學所面對的問題不同,根據Rittel & Webber(1973)的觀點,社會問題的本質是難纏、邪惡及複雜的,根本無法用科學的方法來馴服它們。彼等強調,社會問題的定義其實並非是客觀中立的存在,其包含了各方力量運作的可能性。尤其是在一個民主多元的政治環境裡,社會問題通常是無法完全清楚的描述,也因此沒有所謂客觀一致的定義,而所謂的公共利益也是如此。
一個重要的觀念可以由此引申,即社會問題並非是客觀中立的存在,而是決定於我們要如何的解決它。這也就是說,問題並不是客觀的存在那裡(out there),讓我們去發現它,而是我們作了一個主觀的選擇來形塑我們的問題(we make a choice about how we want to formulate a problem)。」
如果社會問題的定義是源自於主觀的判斷,而這個判斷又是受到價值、利益、權力的影響,那麼,技術官僚及專家們對於社會問題的見解、或是對於公共利益的詮釋,可能就不會遠比一般民眾還來的高明許多(試問,有多少委員會的委員曾去過大埔及相思寮,並深入瞭解當地住民的需求呢?)
在此情況之下,尤其是在一個民主的社會裡,公共政策及土地使用計畫的決策權應該是要保留在公民的手中,而不是完全委由少數行政官僚及專家來獨斷,而這也就是為什麼行政程序之中要設計聽證會、公聽會及說明會,並進行實質運作的基本原因。即土地徵收的問題及由其所建構的公共利益應該是在公民充分的參與,並在基本人權的確保下,來決定是否進行土地徵收,而這也是民主憲政國家所應遵循的決策路徑。遺憾的是,我國現行都市計畫及土地徵收都與此民主協力治理模式仍有相當大的距離,這應該是我們未來亟需努力之處。
土地徵收的重要前提即必須具備「公共利益」要件,這規定於憲法第二十三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一條的立法宗旨。對於上述浮濫土地徵收案件我們最需要審視的關鍵課題,即土地徵收案件的「公共利益」是由誰來決定?目前我國的決策模式究竟為何?
這些徵收案大抵都是由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主導,並報經中央政府各委員會核定通過。在地方政府層級,由於縣長擁有絕對的權力,縣府大抵是以縣長之意志為馬首是瞻。到了中央政府,大埔案件是先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於相思寮案件則是分別先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及「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然後這二個案件皆再送至「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於此,我們看到了許多的「委員會」,這表示我們仍是由「委員會機制」來決定土地徵收及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由於各委員會主要是以行政官員及學者專家組成,因此我國土地使用計畫的決策模式仍然是以官僚與專家為主,由他們來定義我們所面對的社會問題,並替社會大眾決定什麼是我們所需要的公共利益。這樣的制度設計反映了官僚專家的治理思維,而這也就是上世紀「前進紀元」(Progressive Era)的主要思想核心之一。當時為了解決社會的紛爭(抑或是科技專家向政治人士奪權?),科學及技術被引進入社會問題的研究領域,彼等被型塑成為客觀及中立的因素,是社會其他力量所必須共同尊崇及服膺的。
類似的思維尤其是在二次大戰之後的二、三十年間受到重視,在此思維之下,社會問題不斷的被「科技化」、「專家化」,社會問題被轉變成為專業及技術的問題,政府往往也是這套思維的主要推手,如此一來,去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就是要仰賴專家而不是民主參與,公共利益的內涵因此被窄化了,社會問題的定義也被扭曲了,一般人民的利益及其對於土地的觀點很少能夠進入於決策過程之中。然而,由一九六○年代開始,這套思維在西方社會受到了非常嚴峻的挑戰,也由此逐漸造成了決策模式的變遷。
其根本的關鍵乃是,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是社會問題,而不是科學問題。社會問題的本質基本上是與自然科學所面對的問題不同,根據Rittel & Webber(1973)的觀點,社會問題的本質是難纏、邪惡及複雜的,根本無法用科學的方法來馴服它們。彼等強調,社會問題的定義其實並非是客觀中立的存在,其包含了各方力量運作的可能性。尤其是在一個民主多元的政治環境裡,社會問題通常是無法完全清楚的描述,也因此沒有所謂客觀一致的定義,而所謂的公共利益也是如此。
一個重要的觀念可以由此引申,即社會問題並非是客觀中立的存在,而是決定於我們要如何的解決它。這也就是說,問題並不是客觀的存在那裡(out there),讓我們去發現它,而是我們作了一個主觀的選擇來形塑我們的問題(we make a choice about how we want to formulate a problem)。」
如果社會問題的定義是源自於主觀的判斷,而這個判斷又是受到價值、利益、權力的影響,那麼,技術官僚及專家們對於社會問題的見解、或是對於公共利益的詮釋,可能就不會遠比一般民眾還來的高明許多(試問,有多少委員會的委員曾去過大埔及相思寮,並深入瞭解當地住民的需求呢?)
在此情況之下,尤其是在一個民主的社會裡,公共政策及土地使用計畫的決策權應該是要保留在公民的手中,而不是完全委由少數行政官僚及專家來獨斷,而這也就是為什麼行政程序之中要設計聽證會、公聽會及說明會,並進行實質運作的基本原因。即土地徵收的問題及由其所建構的公共利益應該是在公民充分的參與,並在基本人權的確保下,來決定是否進行土地徵收,而這也是民主憲政國家所應遵循的決策路徑。遺憾的是,我國現行都市計畫及土地徵收都與此民主協力治理模式仍有相當大的距離,這應該是我們未來亟需努力之處。
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農舍政策修正 硬起來!
農舍興建已經成為台灣社會的嚴重問題,在自然資源極度有限、糧食自給率嚴重偏低及全球已經不斷出現糧荒的情況下,我們卻是將最優良的農田用來興建名不副實的農舍,這無疑是值得深思的課題。眾所皆知,這些謊稱為農舍的建築物,其實大抵皆是美輪美奐的高級別墅,彼等散布座落於優良的農田裡,這種景象在幾個緊鄰大都會的縣市更是明顯,而那些住於這些農舍內的居民,大抵也不是實際從事耕作的農民。
值得欣慰的,政府終於體認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監察院於今年九月連續針對集村農舍及個別農舍提出了二次的糾正,要求行政院農委會及內政部必須立即予以改正。在此強力要求下,農委會也在政策上做了初步重要的修改,於十月十五日發布令函,「為避免農地建地化且保護優良農田供農業生產使用目標,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對於這樣政策的良性轉變,吾等願意給予肯定。惟,近日來出現一些反對的聲浪,並在媒體大肆刊登廣告,試圖影響政策的走向。
筆者曾受監察院之邀,參與此次重要的調查會議,受邀與會者包含過去重要的農政官員、學者專家及建設公司代表。與會者對偏差的農舍政策幾乎都有非常高度的共識,如多位農政官員坦承「現行集村興建農舍的作法與原本的立法意旨差異很大…一般的作法是建商找建築基地,另於偏遠的地方也找配合農地,透過集村興建,其結果與一般住宅無異」、「集村興建農舍是一個理想,結果卻為財團開了一條路,與現實有差距存在」、「現況上不論是個別農舍或是集村農舍,興建農舍後,其餘的農地多非作為經營農業使用,頂多就是種樹、種花等環境美化之作為,實際上已經脫離農業生產」、「大部分都是由建商出面協調與興建,因此外界已經傳言有圖利建商之嫌,結果法令竟然規定應予獎勵」等。
在監察院的調查事實中進一步明白指出,截至九十九年六月卅日止,全國計有八十五件集村興建農舍申請案,經統計集村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作為建築基地面積計有四五.○一八九公頃,其中位於優良農地或政府投入資源辦理農地重劃之「特定農業區」者,計有二八.三五五三公頃,占六二.九九%。亦即六成以上本應為優先保護之特定農業區,卻成為集村興建農舍之建築基地。
在監察院委員的實際屢勘中也發現,多數集村農舍之建築基地之所以選擇特定農業區,係因此等農地多已辦理重劃,區內的排水與道路設施已臻完善,且其區位條件較一般農業區或山坡地保育區更能符合公共設施之需求,故鄰近市區已辦竣農地重劃且交通便利之特定農業區,常為集村興建農舍建築基地的首選。然而,這些屬特定農業區的農地應該是我們盡力予以保護,並繼續作為農業生產使用的土地,它是我們繼續得以生存的重要資源。因此,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明確指出,「保護優良農地及其農業生產環境係集村興建農舍之政策目的之一,惟現況集村興建農舍之建築基地卻多位於優良農田之特定農業區,悖離農業經營之政策目標。」
由上所述,長期以來我國所實施的農舍政策已經出現了嚴重的偏差,亟需趕快的予以改正。監察院此番願意調查此案並密集提出二次糾正,可謂已經深刻感受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而農委會相對立即進行政策的修改,其方向也是適當的,而這也是廣大民間社會長期以來的部分期待。至於因此政策的修改而引來的反對聲浪,期待農委會及政府部門能夠堅持「公益之必要」之立場,勇於面對及修改過往錯誤的政策,不為退縮!
本文於2010年11月7日發表於中國時報
值得欣慰的,政府終於體認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監察院於今年九月連續針對集村農舍及個別農舍提出了二次的糾正,要求行政院農委會及內政部必須立即予以改正。在此強力要求下,農委會也在政策上做了初步重要的修改,於十月十五日發布令函,「為避免農地建地化且保護優良農田供農業生產使用目標,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對於這樣政策的良性轉變,吾等願意給予肯定。惟,近日來出現一些反對的聲浪,並在媒體大肆刊登廣告,試圖影響政策的走向。
筆者曾受監察院之邀,參與此次重要的調查會議,受邀與會者包含過去重要的農政官員、學者專家及建設公司代表。與會者對偏差的農舍政策幾乎都有非常高度的共識,如多位農政官員坦承「現行集村興建農舍的作法與原本的立法意旨差異很大…一般的作法是建商找建築基地,另於偏遠的地方也找配合農地,透過集村興建,其結果與一般住宅無異」、「集村興建農舍是一個理想,結果卻為財團開了一條路,與現實有差距存在」、「現況上不論是個別農舍或是集村農舍,興建農舍後,其餘的農地多非作為經營農業使用,頂多就是種樹、種花等環境美化之作為,實際上已經脫離農業生產」、「大部分都是由建商出面協調與興建,因此外界已經傳言有圖利建商之嫌,結果法令竟然規定應予獎勵」等。
在監察院的調查事實中進一步明白指出,截至九十九年六月卅日止,全國計有八十五件集村興建農舍申請案,經統計集村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作為建築基地面積計有四五.○一八九公頃,其中位於優良農地或政府投入資源辦理農地重劃之「特定農業區」者,計有二八.三五五三公頃,占六二.九九%。亦即六成以上本應為優先保護之特定農業區,卻成為集村興建農舍之建築基地。
在監察院委員的實際屢勘中也發現,多數集村農舍之建築基地之所以選擇特定農業區,係因此等農地多已辦理重劃,區內的排水與道路設施已臻完善,且其區位條件較一般農業區或山坡地保育區更能符合公共設施之需求,故鄰近市區已辦竣農地重劃且交通便利之特定農業區,常為集村興建農舍建築基地的首選。然而,這些屬特定農業區的農地應該是我們盡力予以保護,並繼續作為農業生產使用的土地,它是我們繼續得以生存的重要資源。因此,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明確指出,「保護優良農地及其農業生產環境係集村興建農舍之政策目的之一,惟現況集村興建農舍之建築基地卻多位於優良農田之特定農業區,悖離農業經營之政策目標。」
由上所述,長期以來我國所實施的農舍政策已經出現了嚴重的偏差,亟需趕快的予以改正。監察院此番願意調查此案並密集提出二次糾正,可謂已經深刻感受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而農委會相對立即進行政策的修改,其方向也是適當的,而這也是廣大民間社會長期以來的部分期待。至於因此政策的修改而引來的反對聲浪,期待農委會及政府部門能夠堅持「公益之必要」之立場,勇於面對及修改過往錯誤的政策,不為退縮!
本文於2010年11月7日發表於中國時報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何處尋金黃稻浪?
灣寶社區的田園風光 圖片來源:洪江波先生提供 |
過去住過農村的人們,可能都見過漂亮的金黃稻浪。最好看的時刻是在初夏的傍晚,當夕陽斜照大地,天空灑下一大片的金黃,紅光映照著豐飽的黃色稻穗,若再有微風輕拂,稻浪起伏,配上那颯颯的聲音及蟲鳴蛙叫,那真是人間一大美景。然而,這景色您多久沒見過了?
8月中,與好友同遊日本,下飛機後就搭新幹線北上,當電車離開仙台市,快速向北行駛時,好友把我搖醒,要我望向兩旁窗外。往外看去,兩旁盡是一望無際的稻田,雖然當時尚未達最後成熟階段,但那無垠的農田深深的震撼著我!後來,由北返南,參觀頗受喜愛的日光東照宮,電車在抵達及離開日光市車站時,我依舊是看到了廣大的農田,由於此處緯度較低,稻穗皆已呈現金黃色,非常好看。
這趟日本行給我最大的感觸是,縱然在高度經濟發展下,日本本州北部及北海道皆仍保留了相當大面積的農田,並繼續從事於農業生產。這也讓我再度回憶起東京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本間正義教授的演講,他曾以開玩笑的口吻訴說一個故事,即在台灣加入WTO之後,日本NHK曾來台灣採訪農業景象,後來NHK以專輯方式播出,其結論大概有二:一為台灣的農業已經是奄奄一息,在目前的政策下很難看到出路;二為奉勸日本政府千萬不要學習台灣的經驗。本間教授言談雖然風趣,但這個故事卻讓我笑不出來,內心也感慨萬千。
何處再尋台灣的金黃稻浪?東部少數地區或許仍然可見,但是廣大的西部平原呢?當您搭高鐵南北來回時,何處見著金黃稻浪?我們的農地不斷地轉用,近20年耕地面積平均每年減少1萬3千公頃,晚近大部分變更為住宅、工業區與公共設施,包含政府強制的土地徵收。平地農田每年有22萬公頃處於休耕狀態,但高山邊際土地卻大肆開墾,破壞了水土山林。在合法轉用外,更有許多違法的使用,各級政府卻都視若無睹。再者,除了量的巨額減少之外,質的部分,台灣的農田也面臨了許多污染危機。
審視台灣農業發展歷史,農田消失或農村窳陋,絕非是自然演變的現象,它其實是政府有意干預或刻意不作為的結果。現今我國糧食自給率僅有30%,政府的挽救政策在哪裡?當監察院對農舍提出糾正,主管機關卻僅是技術性的修改行政命令,而不是政策性的檢討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的存廢;農村再生條例草草通過後,許多縣市皆積極圈地,要將廣大農田重劃為建地,而這部法令的主管機關竟然是原本應該盡力保護農地的農委會,這真是好大的諷刺!
唉,我們還有可能再見廣垠的金黃稻浪嗎?
本文於2010/10/10發表於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強制徵地在臺灣:農婦服毒自殺 政府推動修法(南方週末訪問稿)
作者: 南方週末記者 劉斌 實習生 趙一丹 寇愛哲
2010-09-21 22:42:43 來源:南方週末
臺灣大埔當地政府強制徵地,動用推土機毀田,導致一農婦憤而喝農藥自殺。全臺灣反對徵地的農戶在「總統府」前集體抗爭,「行政院長」邀請農戶代表與宜蘭縣長「談判」。事件後,臺灣「內政部」會同各方代表,研討修訂《土地徵收條例》。
光著腳在“總統府”前抗議的大埔農民。 (“臺灣好生活”網站/圖)
「淩晨三點多,政府派出的二百多名員警準時一起行動。二十多輛挖土機、鏟土車開進稻田,它們或開挖或推土,甚至只是在稻田裡繞幾圈就開走。
「聞訊趕來的民眾隱忍著不敢阻止,其中一位憤怒的農民大聲喊要放火燒挖土機,但換來的是稻田被鏟成平地,放眼看去幾乎看不到還站立著的稻禾。」
這是臺灣公民記者dino.utopia在博客中的一段文字,記錄的是6月9日臺灣苗栗縣竹南大埔發生的政府強徵土地的一幕。當地要建科學園區,不過尚有24戶農民不同意徵地條款,於是政府「依法動用強制力」。
事態進一步惡化。8月3日,大埔一位73歲的農婦,因不堪忍受沒有土地的痛苦,喝下農藥自殺身亡。徵地計畫這才「暫停」下來。
終於,在最近,24戶農戶中的23戶和當地政府達成初步協議:農戶的房子得以保留,在房屋附近,他們將得到與被徵地面積一致的農地,繼續耕種。剩下的一戶,因為其房屋正位於規劃中的交通要道上,所以其拆遷方案還在談判中。
而在過去的幾個月的抗爭中,農戶、民意代表、非政府組織與當地政府展開了怎樣的博弈?
98%的「投降率」
臺灣威權時代制定的《土地徵收條例》現在依然生效。根據這一條例,只要多數用戶同意徵地方案,政府就可以對釘子戶強制徵收。
而在大埔,98%的農戶同意徵地計畫,這成為當地政府強制拆遷的重要依據。
從2004年開始,苗栗縣政府即以擴大科學園區為由,開始在大埔徵地。最初徵地面積為163公頃。然而2008年3月,縣政府突然宣佈為鴻海集團下屬的群創公司多徵收近5公頃,這24戶農民就在這5公頃區域內。
如果農民接受政府的徵地計畫,會得到相當於被徵用農地面積的40%的建築用地。因為建築用地地價更高,農戶一般都可以借此獲利。但是,大埔的不少農戶換得的建築用地不是靠近高壓線,就是靠近墳地,地價太低。
即便如此,在當地政府制定的徵地方案中,拒絕徵地的農民只能得到政府支付的「賠償金」,而且金額更少。所以絕大多數的農戶最終接受了政府的徵地方案。「98%不是同意率,是投降率。」農村陣線聯絡人蔡培慧對南方週末記者說。「農村陣線」是臺灣一家旨在幫助農民維權的民間組織。為了幫助大埔的24戶「釘子戶」,該組織從2009年起,就持續請當地農民到臺北開記者會,向各界表達訴求。農村陣線還組織位於新竹的臺灣清華大學師生,每週坐30分鐘汽車,跑到農戶家中調查情況,把他們的訴求發到網路上。
另一位長期為「釘子戶」們請願的是臺灣的「立法委員」康世儒。過去一年間,他組織農民輾轉各個行政機構抗議,縣政府、檢察院、「行政院」、「總統府」,「每一個能去的地方都去過了」。
就在事發前1個多月,康世儒還給臺灣「總統府」打電話,當面向「內政部長」江宜樺提出,希望找一位公正的人做中間人,解決農民和政府間的矛盾。但事與願違,所有的上級行政單位都不願插手。「他們不在乎,覺得那只是少數人的意見。」康世儒對本報記者說。「任何徵收都是有的同意,有的不同意。」苗栗縣政府秘書長葉志航向南方週末記者強調,「我們對2%的少數意見還是會尊重。」
不過,在黃秋琴的印象裡,他們收到的來自宜蘭縣政府的公文,遠多於「尊重」。
大埔的釘子戶們自己組織了「自救會」,黃秋琴就是成員之一。6月5日,她收到宜蘭縣政府發下的一紙公文,上寫「將進行道路施工」;6月8日,她又收到一紙沒有附地圖的「封路通知」。再一天後,推土機就開進了她家的農田。
「臺灣土地的徵收辦法,由大多數的人來決定你家的土地要怎樣用,是一種惡法。」對政府的所作所為,康世儒用八個字形容:「‘中央’無能,地方鴨霸」。
兩百萬人觀看的「集體上訪」
大埔一位朱姓農婦自殺後,蔡培慧聽她的家人說,「有好幾次老人家拿著鋤頭、戴著斗笠準備要去田裡,但是走到一半卻又回來,嘴裡喃喃地說‘田沒有了’」。
客觀上看,「大埔事件」的暴力程度並不甚於往年。前些年,臺灣出現過多次推土機直接摧毀民房的案例,也時常出現拆遷戶用石頭、棍棒與政府抗爭的激烈畫面。
6月19日,在苗栗大埔被政府毀壞的農田旁邊,農村陣線將各地反徵收的農民聚集起來,發佈「一方有難,八方來援」的宣言,號召所有反對土地徵收的農民團結起來。
4天後,農民們開始到「監察院」和「總統府」陳情,但事情依然沒有進展。甚至到了6月28日,幾十台推土機又開進大埔農田,甚至把肥沃的土壤都運走了。在蔡培慧看來,「政府這麼做是在展示他們的公權力,要農民死心」。
被逼上絕路的農民,開始策劃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夜宿」。
7月17日晚,不只是大埔農民,包括竹東二重埔、苗栗後龍灣寶等全臺灣8個有徵地矛盾地區的自救會,都到場表達訴求,主題被定為「土地正義,圈地惡法,立即停止」,受害農民們要求全面暫停臺灣現行農地徵收,重新評估農地徵收的「必要性」、「公益性」與程式問題。
「本以為來一千人就很了不起,結果來了三四千人。」當晚主持人、臺灣「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主任徐世榮教授對南方週末記者說。據臺灣《中國時報》統計,當晚臺灣有兩百萬人觀看了這場「集體上訪」。
「政府這樣胡亂徵收土地,已經違背了‘憲法’對於人民財產權、工作權的保障,我們必須站出來表達我們的意見。」徐世榮如是解釋這次行動的目的。
隨後兩天,徐世榮和農民代表密集到「總統府」陳情,臺灣政府終於開始實質性回應。在馬英九指示下,「行政院長」吳敦義邀請大埔自救會負責人和苗栗縣長劉政鴻三方溝通,共同商討解決方案。只是溝通一個半小時,縣長劉政鴻絲毫不鬆口,氣憤的自救會代表葉秀桃兩度落淚。
在此期間,推土機在大埔農田的工程作業絲毫沒有停止,政府派人將土地用圍欄圍住,日夜開工。
儘管23戶釘子戶剛剛跟政府達成了初步協議,但農戶們其實也依然不滿意。「本來我們要求撤銷徵地方案。」徐世榮對本報記者說,「但是政府的力量太強大了。」
未來徵地將按市場價補償
徐世榮與自殺的朱阿嬤的兒子做了一期電視訪談節目。錄完節目後,他問徐世榮,「我們的《土地徵收條例》怎麼會這麼訂?讓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逼得我媽媽走上絕路!」
事實上,在宜蘭縣政府強制拆遷前,24戶釘子戶已經提起行政訴訟。但是依據現行的臺灣《土地徵收條例》,政府只需將應該補貼的錢款放到法院指定的帳戶中作為押金,就可執行強制拆遷。
對於政府的暴力執法,苗栗縣政府秘書長葉志航對南方週末記者解釋:「在臺灣這個法制社會裡,行政單位務必要依照程式來做。」
「法是政府跟人民的契約。」農村陣線聯絡人蔡培慧說,「法裡面規定了政府可以啟動徵地、怎麼徵收,可是沒有規定人民表達意見的程式。」
在他看來,這種土地政策從臺灣威權時代遺留至今,即便經過民主化進程,「政府威權也早就習慣了」。所以,臺灣面積雖只有日本的1/10,每年發生的徵地案卻是日本的10倍。
「徵地在日本是不得不出鞘的尚方寶劍,臺灣卻把它當菜刀用。」臺灣「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陳立夫在一篇文章中寫道。
在「大埔事件」後,臺灣「內政部」開始研究《土地徵收條例》的修訂問題。8月16日,徐世榮參加了「內政部」召集的土地徵收座談會,各地負責土地政策的官員悉數到場,「內政部」部長江宜樺特別握著他的手說,「這一次《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完全開放,不設定任何立場」。
「在那些土地被徵收人眼裡,土地不只是一個生產要素,更是一個安身立命的場所,是一個家。」所以徐世榮建議,「臺灣一定要揚棄過去那種只要提高補償費就能夠解決土地徵收問題的單純想法。」
「民眾的抗爭的重點並不是金錢,而是在維護原來的生活方式。」徐說。
然而現實是,臺灣的農業在GDP的比例已低至10%,佔據主流聲音的是中產階級,不斷開發出的科學園區,對於他們意味著更多的財富和就業機會。在博弈過程中,把土地當唯一救命稻草的農民,卻成了最弱勢的群體。
「以前政府補償土地的價格是市價的60%左右」。在經歷「大埔事件」後,徐世榮接觸的政府官員告訴他,「目前的共識是,未來政府若要徵地將按照正常的市場價補償農民。」
時至今日,「推土機毀農田」已過三月,苗栗縣政府的辦公電話裡,依然是「五星縣長」劉政鴻錄製的「歡迎彩鈴」。只是面對南方週末記者的採訪時,苗栗縣新聞科長侯淑芳禮貌地回答說:「事件已經告一段落,我們不會再發表針對此事的任何言論。」
「我們是農民,只是想把自己的農地留下來耕種而已,就這麼簡單。」「釘子戶」之一葉秀桃對本報記者說。
2010-09-21 22:42:43 來源:南方週末
臺灣大埔當地政府強制徵地,動用推土機毀田,導致一農婦憤而喝農藥自殺。全臺灣反對徵地的農戶在「總統府」前集體抗爭,「行政院長」邀請農戶代表與宜蘭縣長「談判」。事件後,臺灣「內政部」會同各方代表,研討修訂《土地徵收條例》。
光著腳在“總統府”前抗議的大埔農民。 (“臺灣好生活”網站/圖)
「淩晨三點多,政府派出的二百多名員警準時一起行動。二十多輛挖土機、鏟土車開進稻田,它們或開挖或推土,甚至只是在稻田裡繞幾圈就開走。
「聞訊趕來的民眾隱忍著不敢阻止,其中一位憤怒的農民大聲喊要放火燒挖土機,但換來的是稻田被鏟成平地,放眼看去幾乎看不到還站立著的稻禾。」
這是臺灣公民記者dino.utopia在博客中的一段文字,記錄的是6月9日臺灣苗栗縣竹南大埔發生的政府強徵土地的一幕。當地要建科學園區,不過尚有24戶農民不同意徵地條款,於是政府「依法動用強制力」。
事態進一步惡化。8月3日,大埔一位73歲的農婦,因不堪忍受沒有土地的痛苦,喝下農藥自殺身亡。徵地計畫這才「暫停」下來。
終於,在最近,24戶農戶中的23戶和當地政府達成初步協議:農戶的房子得以保留,在房屋附近,他們將得到與被徵地面積一致的農地,繼續耕種。剩下的一戶,因為其房屋正位於規劃中的交通要道上,所以其拆遷方案還在談判中。
而在過去的幾個月的抗爭中,農戶、民意代表、非政府組織與當地政府展開了怎樣的博弈?
98%的「投降率」
臺灣威權時代制定的《土地徵收條例》現在依然生效。根據這一條例,只要多數用戶同意徵地方案,政府就可以對釘子戶強制徵收。
而在大埔,98%的農戶同意徵地計畫,這成為當地政府強制拆遷的重要依據。
從2004年開始,苗栗縣政府即以擴大科學園區為由,開始在大埔徵地。最初徵地面積為163公頃。然而2008年3月,縣政府突然宣佈為鴻海集團下屬的群創公司多徵收近5公頃,這24戶農民就在這5公頃區域內。
如果農民接受政府的徵地計畫,會得到相當於被徵用農地面積的40%的建築用地。因為建築用地地價更高,農戶一般都可以借此獲利。但是,大埔的不少農戶換得的建築用地不是靠近高壓線,就是靠近墳地,地價太低。
即便如此,在當地政府制定的徵地方案中,拒絕徵地的農民只能得到政府支付的「賠償金」,而且金額更少。所以絕大多數的農戶最終接受了政府的徵地方案。「98%不是同意率,是投降率。」農村陣線聯絡人蔡培慧對南方週末記者說。「農村陣線」是臺灣一家旨在幫助農民維權的民間組織。為了幫助大埔的24戶「釘子戶」,該組織從2009年起,就持續請當地農民到臺北開記者會,向各界表達訴求。農村陣線還組織位於新竹的臺灣清華大學師生,每週坐30分鐘汽車,跑到農戶家中調查情況,把他們的訴求發到網路上。
另一位長期為「釘子戶」們請願的是臺灣的「立法委員」康世儒。過去一年間,他組織農民輾轉各個行政機構抗議,縣政府、檢察院、「行政院」、「總統府」,「每一個能去的地方都去過了」。
就在事發前1個多月,康世儒還給臺灣「總統府」打電話,當面向「內政部長」江宜樺提出,希望找一位公正的人做中間人,解決農民和政府間的矛盾。但事與願違,所有的上級行政單位都不願插手。「他們不在乎,覺得那只是少數人的意見。」康世儒對本報記者說。「任何徵收都是有的同意,有的不同意。」苗栗縣政府秘書長葉志航向南方週末記者強調,「我們對2%的少數意見還是會尊重。」
不過,在黃秋琴的印象裡,他們收到的來自宜蘭縣政府的公文,遠多於「尊重」。
大埔的釘子戶們自己組織了「自救會」,黃秋琴就是成員之一。6月5日,她收到宜蘭縣政府發下的一紙公文,上寫「將進行道路施工」;6月8日,她又收到一紙沒有附地圖的「封路通知」。再一天後,推土機就開進了她家的農田。
「臺灣土地的徵收辦法,由大多數的人來決定你家的土地要怎樣用,是一種惡法。」對政府的所作所為,康世儒用八個字形容:「‘中央’無能,地方鴨霸」。
兩百萬人觀看的「集體上訪」
大埔一位朱姓農婦自殺後,蔡培慧聽她的家人說,「有好幾次老人家拿著鋤頭、戴著斗笠準備要去田裡,但是走到一半卻又回來,嘴裡喃喃地說‘田沒有了’」。
客觀上看,「大埔事件」的暴力程度並不甚於往年。前些年,臺灣出現過多次推土機直接摧毀民房的案例,也時常出現拆遷戶用石頭、棍棒與政府抗爭的激烈畫面。
6月19日,在苗栗大埔被政府毀壞的農田旁邊,農村陣線將各地反徵收的農民聚集起來,發佈「一方有難,八方來援」的宣言,號召所有反對土地徵收的農民團結起來。
4天後,農民們開始到「監察院」和「總統府」陳情,但事情依然沒有進展。甚至到了6月28日,幾十台推土機又開進大埔農田,甚至把肥沃的土壤都運走了。在蔡培慧看來,「政府這麼做是在展示他們的公權力,要農民死心」。
被逼上絕路的農民,開始策劃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夜宿」。
7月17日晚,不只是大埔農民,包括竹東二重埔、苗栗後龍灣寶等全臺灣8個有徵地矛盾地區的自救會,都到場表達訴求,主題被定為「土地正義,圈地惡法,立即停止」,受害農民們要求全面暫停臺灣現行農地徵收,重新評估農地徵收的「必要性」、「公益性」與程式問題。
「本以為來一千人就很了不起,結果來了三四千人。」當晚主持人、臺灣「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主任徐世榮教授對南方週末記者說。據臺灣《中國時報》統計,當晚臺灣有兩百萬人觀看了這場「集體上訪」。
「政府這樣胡亂徵收土地,已經違背了‘憲法’對於人民財產權、工作權的保障,我們必須站出來表達我們的意見。」徐世榮如是解釋這次行動的目的。
隨後兩天,徐世榮和農民代表密集到「總統府」陳情,臺灣政府終於開始實質性回應。在馬英九指示下,「行政院長」吳敦義邀請大埔自救會負責人和苗栗縣長劉政鴻三方溝通,共同商討解決方案。只是溝通一個半小時,縣長劉政鴻絲毫不鬆口,氣憤的自救會代表葉秀桃兩度落淚。
在此期間,推土機在大埔農田的工程作業絲毫沒有停止,政府派人將土地用圍欄圍住,日夜開工。
儘管23戶釘子戶剛剛跟政府達成了初步協議,但農戶們其實也依然不滿意。「本來我們要求撤銷徵地方案。」徐世榮對本報記者說,「但是政府的力量太強大了。」
未來徵地將按市場價補償
徐世榮與自殺的朱阿嬤的兒子做了一期電視訪談節目。錄完節目後,他問徐世榮,「我們的《土地徵收條例》怎麼會這麼訂?讓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逼得我媽媽走上絕路!」
事實上,在宜蘭縣政府強制拆遷前,24戶釘子戶已經提起行政訴訟。但是依據現行的臺灣《土地徵收條例》,政府只需將應該補貼的錢款放到法院指定的帳戶中作為押金,就可執行強制拆遷。
對於政府的暴力執法,苗栗縣政府秘書長葉志航對南方週末記者解釋:「在臺灣這個法制社會裡,行政單位務必要依照程式來做。」
「法是政府跟人民的契約。」農村陣線聯絡人蔡培慧說,「法裡面規定了政府可以啟動徵地、怎麼徵收,可是沒有規定人民表達意見的程式。」
在他看來,這種土地政策從臺灣威權時代遺留至今,即便經過民主化進程,「政府威權也早就習慣了」。所以,臺灣面積雖只有日本的1/10,每年發生的徵地案卻是日本的10倍。
「徵地在日本是不得不出鞘的尚方寶劍,臺灣卻把它當菜刀用。」臺灣「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陳立夫在一篇文章中寫道。
在「大埔事件」後,臺灣「內政部」開始研究《土地徵收條例》的修訂問題。8月16日,徐世榮參加了「內政部」召集的土地徵收座談會,各地負責土地政策的官員悉數到場,「內政部」部長江宜樺特別握著他的手說,「這一次《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完全開放,不設定任何立場」。
「在那些土地被徵收人眼裡,土地不只是一個生產要素,更是一個安身立命的場所,是一個家。」所以徐世榮建議,「臺灣一定要揚棄過去那種只要提高補償費就能夠解決土地徵收問題的單純想法。」
「民眾的抗爭的重點並不是金錢,而是在維護原來的生活方式。」徐說。
然而現實是,臺灣的農業在GDP的比例已低至10%,佔據主流聲音的是中產階級,不斷開發出的科學園區,對於他們意味著更多的財富和就業機會。在博弈過程中,把土地當唯一救命稻草的農民,卻成了最弱勢的群體。
「以前政府補償土地的價格是市價的60%左右」。在經歷「大埔事件」後,徐世榮接觸的政府官員告訴他,「目前的共識是,未來政府若要徵地將按照正常的市場價補償農民。」
時至今日,「推土機毀農田」已過三月,苗栗縣政府的辦公電話裡,依然是「五星縣長」劉政鴻錄製的「歡迎彩鈴」。只是面對南方週末記者的採訪時,苗栗縣新聞科長侯淑芳禮貌地回答說:「事件已經告一段落,我們不會再發表針對此事的任何言論。」
「我們是農民,只是想把自己的農地留下來耕種而已,就這麼簡單。」「釘子戶」之一葉秀桃對本報記者說。
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內政部土地徵收座談會發言內容
主席、各位先進、各位政府機關的朋友們,大家早!
我想先談談自己的三個感想,第一個感想:上禮拜六,我去大埔給朱阿嬷上香,因為最近大埔的事件,我與她的小孩是有一些接觸,因為我們一起上了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的節目。當我上完香之後,我與她的大兒子有了一些聊天,她大兒子問我一些問題,就是我們的〈土地徵收條例〉怎麼會這麼訂?他們一直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我們〈土地徵收條例〉會訂得讓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逼得他們的媽媽走上絕路!那時我蠻感慨的!這值得我們政府主管機關思考,還有懇請我們今天在場的行政官員,我們一定要想想這個問題。
第二個感想:上星期五下午,我和幾位朋友陪相思寮民眾去行政院拜會 吳院長及很多位長官,要離開之前,內政部 江宜樺部長特別走過來,向我跟 廖本全教授兩人致意,他握著我們的手,跟我們講:「這一次〈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完全開放,不設定任何立場。」今天 廖本全老師也在現場,可以做個見證。所以我要再講一遍,即 江部長說這一次〈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正,他本人不設定任何立場,他完全開放,這是第二點的報告,因此盼請大家能夠放開包袱,展開心胸,勇敢的進行修法。
第三點:我更要盼請,我們千萬不要再把政治跟行政絕然二分,盼請我們行政官員能夠拋棄這樣子的概念,不要說法令怎麼規定,我們就怎麼照著做,反正一切依法行政,其實政治與行政是無法分開的,我相信最瞭解土地徵收問題的,應該是在座各位!我們學者大抵都是政府行政官員沒有辦法幫他們解決問題之後,他們才會找上我們,你可能很難想像臺灣現在有多少自救會,不滿的電話都打到我的辦公室來,有的時候我已經不大敢接了!他們尋不得出路,許多電話都打到學術單位來,其實我也很難幫他們解決問題,講實在話,能夠幫他們解決問題的,應該是在座各位。
我自己是地政系畢業,研究所也是畢業於地政研究所,然後再到國外唸公共政策,之後再回來政大任教服務。以前我在大學當學生時,一直把土地徵收問題界定為是補償費的問題,我們認為用價格即可以解決土地徵收問題。可是,當我到美國去讀書後,我逐漸地了解問題的核心應該不在這裏,問題是在剛才 蕭輔導司長所提到的,我們土地徵收有沒有符合它的前提要件,這才是更重要的,也就是說:有沒有符合公共利益?有沒有符合必要性?有沒有符合最後不得已的手段?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這才是關鍵!
人民對土地的看法,絕對不是補償價格而已,我們長久以來受到新古典經濟學觀念的影響,我們把土地只看成是一種價格、看成是一種生產要素、看成是一個可以買賣的商品,我覺得這樣的觀念是不正確的,我們必須要予以揚棄。在我接觸竹南大埔、二林相思寮、後龍灣寶、竹東二重埔、或是竹北的璞玉計畫等個案時,我發現土地被徵收人對於土地的看法,跟我們的看法是不太一樣,他們對土地的看法是屬於價值的面向,土地對他們而言,不只是一個生產的要素,對他們而言更是一個安身立命的場所,是一個家。所以我建議我們一定要揚棄過往我們所認為補償費太低,只要提高補償費就能夠解決土地徵收問題的單純想法。我認為根本的問題並不在價格,我想這一點我必須再三的強調,在我接觸這麼多自救會之後,他們給我的訊息都不在這兒,土地對他們而言不只是金錢,土地對他們而言、對大埔阿嬤而言,是安身立命的場所、是一種生活的方式,我覺得我們的觀念一定要改,因為民眾的抗爭重點並不是金錢,而是在這裡。
因此,重點應該是在於 陳立夫老師剛才特別提到的「程序」部分,這個程序的部分,大家是否一起來思考,我們土地徵收在程序部份欠缺了什麼?以往我在美國唸書,後來又去進修,一共住了九年,說真的,我沒有在我讀書的那一州碰到一個土地徵收的案子,真的!等一下或許也可以請 陳老師來談談他在日本的經驗,在我的印象裡,美國如果是碰到徵收的案子,都是天大地大的事情,是社會很重大的新聞,絕對不像我們台灣,動不動就徵收,太過於浮濫了。
我先把個人的心情,跟各位報告,或許對各位有所不敬,還請大家諒解,這是我最近這一段時間,所接觸到的這些土地被徵收人,給我非常強列的感受,我也盼請地政司裏的長官及同仁,能夠掌握這一次修法的契機。我們民間團體,這一次一定會很努力的衝,我們一定要修法,因為我們不希望台灣繼續這樣的浮濫徵收,我們也不希望再發生遺憾的事情。我也要跟地政司的同仁報告,我們民間團體已經組織了一個民間修法小組,我們已經在運作了,大家一起努力衝吧,謝謝!
〈在 賴宗裕教授發言後,簡短的補充〉
簡單做一個小小的補充,剛才賴老師提到2005年美國Kelo個案, 賴宗裕老師已經講得很清楚,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即這個判決公開邀請各州立法,由各州自己立法來決定是否允許類似的徵收可以在該州進行,結果有四十幾個州立法,反對這樣的徵收。
〈土地徵收座談會(第一次)於2010年8月16日於內政部舉行〉
我想先談談自己的三個感想,第一個感想:上禮拜六,我去大埔給朱阿嬷上香,因為最近大埔的事件,我與她的小孩是有一些接觸,因為我們一起上了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的節目。當我上完香之後,我與她的大兒子有了一些聊天,她大兒子問我一些問題,就是我們的〈土地徵收條例〉怎麼會這麼訂?他們一直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我們〈土地徵收條例〉會訂得讓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逼得他們的媽媽走上絕路!那時我蠻感慨的!這值得我們政府主管機關思考,還有懇請我們今天在場的行政官員,我們一定要想想這個問題。
第二個感想:上星期五下午,我和幾位朋友陪相思寮民眾去行政院拜會 吳院長及很多位長官,要離開之前,內政部 江宜樺部長特別走過來,向我跟 廖本全教授兩人致意,他握著我們的手,跟我們講:「這一次〈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完全開放,不設定任何立場。」今天 廖本全老師也在現場,可以做個見證。所以我要再講一遍,即 江部長說這一次〈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正,他本人不設定任何立場,他完全開放,這是第二點的報告,因此盼請大家能夠放開包袱,展開心胸,勇敢的進行修法。
第三點:我更要盼請,我們千萬不要再把政治跟行政絕然二分,盼請我們行政官員能夠拋棄這樣子的概念,不要說法令怎麼規定,我們就怎麼照著做,反正一切依法行政,其實政治與行政是無法分開的,我相信最瞭解土地徵收問題的,應該是在座各位!我們學者大抵都是政府行政官員沒有辦法幫他們解決問題之後,他們才會找上我們,你可能很難想像臺灣現在有多少自救會,不滿的電話都打到我的辦公室來,有的時候我已經不大敢接了!他們尋不得出路,許多電話都打到學術單位來,其實我也很難幫他們解決問題,講實在話,能夠幫他們解決問題的,應該是在座各位。
我自己是地政系畢業,研究所也是畢業於地政研究所,然後再到國外唸公共政策,之後再回來政大任教服務。以前我在大學當學生時,一直把土地徵收問題界定為是補償費的問題,我們認為用價格即可以解決土地徵收問題。可是,當我到美國去讀書後,我逐漸地了解問題的核心應該不在這裏,問題是在剛才 蕭輔導司長所提到的,我們土地徵收有沒有符合它的前提要件,這才是更重要的,也就是說:有沒有符合公共利益?有沒有符合必要性?有沒有符合最後不得已的手段?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這才是關鍵!
人民對土地的看法,絕對不是補償價格而已,我們長久以來受到新古典經濟學觀念的影響,我們把土地只看成是一種價格、看成是一種生產要素、看成是一個可以買賣的商品,我覺得這樣的觀念是不正確的,我們必須要予以揚棄。在我接觸竹南大埔、二林相思寮、後龍灣寶、竹東二重埔、或是竹北的璞玉計畫等個案時,我發現土地被徵收人對於土地的看法,跟我們的看法是不太一樣,他們對土地的看法是屬於價值的面向,土地對他們而言,不只是一個生產的要素,對他們而言更是一個安身立命的場所,是一個家。所以我建議我們一定要揚棄過往我們所認為補償費太低,只要提高補償費就能夠解決土地徵收問題的單純想法。我認為根本的問題並不在價格,我想這一點我必須再三的強調,在我接觸這麼多自救會之後,他們給我的訊息都不在這兒,土地對他們而言不只是金錢,土地對他們而言、對大埔阿嬤而言,是安身立命的場所、是一種生活的方式,我覺得我們的觀念一定要改,因為民眾的抗爭重點並不是金錢,而是在這裡。
因此,重點應該是在於 陳立夫老師剛才特別提到的「程序」部分,這個程序的部分,大家是否一起來思考,我們土地徵收在程序部份欠缺了什麼?以往我在美國唸書,後來又去進修,一共住了九年,說真的,我沒有在我讀書的那一州碰到一個土地徵收的案子,真的!等一下或許也可以請 陳老師來談談他在日本的經驗,在我的印象裡,美國如果是碰到徵收的案子,都是天大地大的事情,是社會很重大的新聞,絕對不像我們台灣,動不動就徵收,太過於浮濫了。
我先把個人的心情,跟各位報告,或許對各位有所不敬,還請大家諒解,這是我最近這一段時間,所接觸到的這些土地被徵收人,給我非常強列的感受,我也盼請地政司裏的長官及同仁,能夠掌握這一次修法的契機。我們民間團體,這一次一定會很努力的衝,我們一定要修法,因為我們不希望台灣繼續這樣的浮濫徵收,我們也不希望再發生遺憾的事情。我也要跟地政司的同仁報告,我們民間團體已經組織了一個民間修法小組,我們已經在運作了,大家一起努力衝吧,謝謝!
〈在 賴宗裕教授發言後,簡短的補充〉
簡單做一個小小的補充,剛才賴老師提到2005年美國Kelo個案, 賴宗裕老師已經講得很清楚,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即這個判決公開邀請各州立法,由各州自己立法來決定是否允許類似的徵收可以在該州進行,結果有四十幾個州立法,反對這樣的徵收。
〈土地徵收座談會(第一次)於2010年8月16日於內政部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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