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大台北地區房價居高不下,民怨高漲,經建會端出合宜住宅方案。日前政府執行「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預標售)案」,星期五開資格標,建商反應非常熱烈。
整個A7站區開發面積共二三六.六三公頃,規劃作為合宜住宅的面積,其實僅為十.一○公頃,僅佔計畫總面積的四.二七%。計畫區內最大宗土地為「第二種產業專用區」,面積高達五十六.七八公頃,比率為二十四%,為合宜住宅的五.六二倍,其所處位置,相當方正適中,為核心精華地段。此外,計畫區內尚包含二十四.九三公頃的「中心商業區」,比率為十.五四%,這是合宜住宅的二.四七倍。因此,政府大肆宣傳A7站區的開發,是為了興建合宜住宅,其實是太誇張了,不完全符合事實。
不過,還有比這更為嚴重的問題。在經建會一聲令下,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政司皆展現快速行政效率,營建署所要處理者,乃是都市計畫部份,地政司則是辦理區段徵收。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在今年二月通過由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所擬定的計畫書、圖,而地政司也引用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雖然地政單位快馬加鞭,但區段徵收作業相當繁瑣,至今尚未完成,地政司依法將於本月底在龜山鄉公所召開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說明會。但是,營建署竟然在四天前就已預標售私有土地,試問,政府憑什麼可以預標售私人合法所擁有的土地?
機場捷運A7站區完全是由中央政府負責規劃及開發,其驚人的處理方式,實在不下於去年苗栗大埔案。遺憾的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皆是一個樣,用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手段,掠奪人民的財產權及基本人權,憲法上應保障的權益根本不被尊重。唉,人民何辜?我們真是個實施憲政的國家嗎?
本文於2011年6月26日發表於自由時報
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人民何辜?在自己土地上流離失所!
憲法第15條明文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這些權利屬基本人權,除了法律規定、並符合相當嚴謹的前提要件之外,人民所享有的這些權利,不應予以侵犯或剝奪。然,相當遺憾的,我國雖宣稱實施憲政,但是政府的施政作為卻距離這個標準還有很大的落差,目前機場捷運A7站區的開發方式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非常值得社會關注。
面對大台北地區房價居高不下,民怨高漲,行政院經建會端出了合宜住宅方案,打算在機場捷運沿線大興土木,建造高樓層住宅,並限制出售價格,以此來解決高房價及無力購屋者的住宅問題。日前政府已公告「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預標售)案」,投標的日期是至本月23日,開標日期則於今天24日,據聞許多建築開發業者躍躍欲試,要分一杯羹。
整個A7站區開發面積共236.63公頃,規劃作為合宜住宅的面積其實僅為10.10公頃,僅佔計畫總面積的4.27%。計畫區內最大宗土地為「第二種產業專用區」,面積高達56.78公頃,比率為24%,為合宜住宅的5.62倍,其所處位置相當的方正適中,為核心精華地段。此外,計畫區內尚包含24.93公頃的「中心商業區」,比率為10.54%,這是合宜住宅的2.47倍。再者,不論是「第二種產業專用區」或是「中心商業區」,其建蔽率及容積率也都遠高於合宜住宅。因此,政府目前大肆宣傳機場捷運A7站區的開發是為了興建合宜住宅,其實是太誇張了,不完全符合事實。
不過,還有比這更為嚴重的問題。在行政院經建會一聲令下,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政司皆展現出極快速的行政效率,營建署所要處理者乃是都市計畫的擬定、審議及核定,地政司則是辦理區段徵收。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在今年2月15日第749次會議中通過由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所擬定之計畫書、圖,而地政司也依據都委會決議,引用「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之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雖然地政單位快馬加鞭,但區段徵收作業相當繁瑣,至今尚未完成,地政司將於本月28日及29日兩天在桃園縣龜山鄉公所召開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說明會。但是,營建署卻計畫在3天之前,即24日,就要預標售私有土地,這是怎麼一回事?政府憑什麼可以預標售私人合法所擁有的土地?
區段徵收雖與一般徵收不同,但是仍屬於土地徵收之一類,因此必須恪遵憲法之規定,不能有所逾越。依憲法之精神,土地徵收有其必須遵守的前提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不得已手段、及完全補償等,如今,機場捷運A7站區土地開發是採取區段徵收手段,其是否符合這些前提要件皆仍在審查當中,但政府卻在程序尚未完備前,就要將私人土地預標售出去了,其所憑藉的是什麼?這些必備的前提要件皆可以不顧了麼?難道法律所規定的審查都是假的?
在這當中,最難堪的應是那些土地被徵收人,他們是土地及建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根據土地法第43條之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他們的土地皆是依法登記,因此擁有土地及建築物的所有權,其不僅擁有絕對效力,依照憲法之規定,其權利也應予以保障。他們目前大多仍居住及生活於那裡,但是,卻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土地即將被政府標售,即將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這是個什麼世界?
機場捷運A7站區完全是由中央政府負責規劃及開發,其驚人可懼的侵權處理方式絕對不下於去年苗栗大埔案,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皆是一個樣,用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手段來掠奪人民的財產權及基本人權,憲法上應保障的權益根本不被尊重。唉,人民何辜?主政者怎可如此對待人民?我們真是個實施憲政的國家嗎?
面對大台北地區房價居高不下,民怨高漲,行政院經建會端出了合宜住宅方案,打算在機場捷運沿線大興土木,建造高樓層住宅,並限制出售價格,以此來解決高房價及無力購屋者的住宅問題。日前政府已公告「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預標售)案」,投標的日期是至本月23日,開標日期則於今天24日,據聞許多建築開發業者躍躍欲試,要分一杯羹。
整個A7站區開發面積共236.63公頃,規劃作為合宜住宅的面積其實僅為10.10公頃,僅佔計畫總面積的4.27%。計畫區內最大宗土地為「第二種產業專用區」,面積高達56.78公頃,比率為24%,為合宜住宅的5.62倍,其所處位置相當的方正適中,為核心精華地段。此外,計畫區內尚包含24.93公頃的「中心商業區」,比率為10.54%,這是合宜住宅的2.47倍。再者,不論是「第二種產業專用區」或是「中心商業區」,其建蔽率及容積率也都遠高於合宜住宅。因此,政府目前大肆宣傳機場捷運A7站區的開發是為了興建合宜住宅,其實是太誇張了,不完全符合事實。
不過,還有比這更為嚴重的問題。在行政院經建會一聲令下,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政司皆展現出極快速的行政效率,營建署所要處理者乃是都市計畫的擬定、審議及核定,地政司則是辦理區段徵收。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在今年2月15日第749次會議中通過由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所擬定之計畫書、圖,而地政司也依據都委會決議,引用「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之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雖然地政單位快馬加鞭,但區段徵收作業相當繁瑣,至今尚未完成,地政司將於本月28日及29日兩天在桃園縣龜山鄉公所召開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說明會。但是,營建署卻計畫在3天之前,即24日,就要預標售私有土地,這是怎麼一回事?政府憑什麼可以預標售私人合法所擁有的土地?
區段徵收雖與一般徵收不同,但是仍屬於土地徵收之一類,因此必須恪遵憲法之規定,不能有所逾越。依憲法之精神,土地徵收有其必須遵守的前提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不得已手段、及完全補償等,如今,機場捷運A7站區土地開發是採取區段徵收手段,其是否符合這些前提要件皆仍在審查當中,但政府卻在程序尚未完備前,就要將私人土地預標售出去了,其所憑藉的是什麼?這些必備的前提要件皆可以不顧了麼?難道法律所規定的審查都是假的?
在這當中,最難堪的應是那些土地被徵收人,他們是土地及建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根據土地法第43條之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他們的土地皆是依法登記,因此擁有土地及建築物的所有權,其不僅擁有絕對效力,依照憲法之規定,其權利也應予以保障。他們目前大多仍居住及生活於那裡,但是,卻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土地即將被政府標售,即將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這是個什麼世界?
機場捷運A7站區完全是由中央政府負責規劃及開發,其驚人可懼的侵權處理方式絕對不下於去年苗栗大埔案,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皆是一個樣,用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手段來掠奪人民的財產權及基本人權,憲法上應保障的權益根本不被尊重。唉,人民何辜?主政者怎可如此對待人民?我們真是個實施憲政的國家嗎?
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我們真的解嚴了嗎?
與許多開發中國家相比,主政者總是自傲於台灣的民主政治,宣稱我國已於民國76年解除戒嚴,從此進入了實施憲政年代,人民的權益也獲得充分的保障。但,真是如此嗎?若是由浮濫的土地徵收來予以審視,真正的情形是:我們並未解嚴,人權保障甚且是是每況愈下。
我國政府,不論是中央或是地方,都有著極為嚴重的財政赤字問題,亟需財政的大力挹注。依照財稅基本原理,有能力的資本家原本就要承擔比較多的稅賦義務,但是,由於資本具高度的流動性,致使政府不僅不敢對大型資本課予較重的稅賦,並反其道而行,給予了許多減稅及免稅的優惠,甚且在其承租或承買工業區或科學園區土地時,價格也是相對地低廉。
那麼,政府所需的建設經費到底要從何而來?答案乃是土地相關稅賦及土地的開發。由於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源為土地相關稅目,如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等,因此如何增加這些稅收便成為施政的重點。由於農地不用繳稅,因此各地方政府皆千方百計的要把農地轉變成都市土地,如此一來,就能夠課取上述各種稅目。因此,我國都市計畫出現了非常浮濫的現象,即各地方政府不斷的虛報人口數,以此作為將農地劃設成為都市土地的藉口。至今,我們都市計畫的虛報人口數與居住人口數出現了極為驚人的落差,相差竟然高達七百多萬人!
此外,為了配合人口數的虛報,就必須編造另外的謊言來予以合理化,於此,工業區或是科學園區的興設就是最好的藉口。縱然是許多工業區或科學園區內仍有許多閒置荒廢的土地,各地方政府卻仍然不斷的增劃工業區或是科學園區。另一方面,民國79年行政院命令「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這使得被徵收的土地倍增。透過區段徵收,政府還可以無償取得「可建築用地」(俗稱配餘地),透過這些土地的讓售及標售,挹注地方財政。
然這些謊言都必須建構在土地徵收之上,也就是說,這個謊言機制的核心乃是土地徵收一定要能夠實現,否則就無法運行。因此,我們看見了苗栗縣政府在大埔事件中粗殘的對待自己的縣民,我們由此也可以瞭解新竹縣政府為何緊咬竹東二重埔及璞玉農地不放。相當遺憾的,這個謊言機制的運作,是依賴於對於農民財產權及基本人權的侵害。
可嘆的是,民國79年的行政院命令,其效力竟然是高於憲法人權保障的要求,民國89年制定的「土地徵收條例」也可以無視於民國85年司法院大法官409號解釋文的要求,因此,誰說我們真正解嚴了?真實的狀況是我們離實施憲政還有一段相當遙遠的距離!
我國政府,不論是中央或是地方,都有著極為嚴重的財政赤字問題,亟需財政的大力挹注。依照財稅基本原理,有能力的資本家原本就要承擔比較多的稅賦義務,但是,由於資本具高度的流動性,致使政府不僅不敢對大型資本課予較重的稅賦,並反其道而行,給予了許多減稅及免稅的優惠,甚且在其承租或承買工業區或科學園區土地時,價格也是相對地低廉。
那麼,政府所需的建設經費到底要從何而來?答案乃是土地相關稅賦及土地的開發。由於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源為土地相關稅目,如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等,因此如何增加這些稅收便成為施政的重點。由於農地不用繳稅,因此各地方政府皆千方百計的要把農地轉變成都市土地,如此一來,就能夠課取上述各種稅目。因此,我國都市計畫出現了非常浮濫的現象,即各地方政府不斷的虛報人口數,以此作為將農地劃設成為都市土地的藉口。至今,我們都市計畫的虛報人口數與居住人口數出現了極為驚人的落差,相差竟然高達七百多萬人!
此外,為了配合人口數的虛報,就必須編造另外的謊言來予以合理化,於此,工業區或是科學園區的興設就是最好的藉口。縱然是許多工業區或科學園區內仍有許多閒置荒廢的土地,各地方政府卻仍然不斷的增劃工業區或是科學園區。另一方面,民國79年行政院命令「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這使得被徵收的土地倍增。透過區段徵收,政府還可以無償取得「可建築用地」(俗稱配餘地),透過這些土地的讓售及標售,挹注地方財政。
然這些謊言都必須建構在土地徵收之上,也就是說,這個謊言機制的核心乃是土地徵收一定要能夠實現,否則就無法運行。因此,我們看見了苗栗縣政府在大埔事件中粗殘的對待自己的縣民,我們由此也可以瞭解新竹縣政府為何緊咬竹東二重埔及璞玉農地不放。相當遺憾的,這個謊言機制的運作,是依賴於對於農民財產權及基本人權的侵害。
可嘆的是,民國79年的行政院命令,其效力竟然是高於憲法人權保障的要求,民國89年制定的「土地徵收條例」也可以無視於民國85年司法院大法官409號解釋文的要求,因此,誰說我們真正解嚴了?真實的狀況是我們離實施憲政還有一段相當遙遠的距離!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土徵修法,回歸憲政體制!(完整版)
由民間團體所提出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今日在立法院再度被國民黨所掌控的程序委員會否決,無緣進入委員會討論,這實在讓人氣憤與難過!
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制定於民國八十九年,其中有許多結構性的偏差,對人民財產權及基本人權造成了嚴重的戕害,根本沒有符應憲法的要求,早就為人所詬病。近年來,在民眾激烈抗爭下,政府終於同意修法,但是政府的許多作為,卻讓人不禁懷疑主政者當初的承諾。昨日在「土地強制徵收學術研討會」中,獲邀參與修法的學者終於按耐不住,對內政部目前的修正草案進行評析,其結語竟是:「不禁消極、悲觀地認為…土地徵收法制仍將是原地踏步,但實質上法治觀念將是開倒車;而所謂修正土地徵收條例以回應社會期待,終是虛應故事罷了。」
行政院回應民間強烈修法的呼聲竟然僅是「虛應故事罷了」,這是何其忽視、甚且是藐視民間社會,相信其必將帶來嚴重的負面效應。這星期四內政部即將再度召開修法最後一次會議,惜受邀學者大抵無暇出席,因此修法者恐無機會再聽見外部的聲音。由於此次修法事關重大,筆者願意在此關鍵時刻再進一言:
第一、在民主憲政國家,土地徵收法制應是「備而不用」,而非像我國將其列為最優先、甚且是唯一的手段。這是因為土地徵收涉及人民基本人權的剝奪,嚴重違背憲法對於人民權利的保障,因此,倘要實施,一定要符合非常嚴謹的前提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手段、完全補償等,而且是缺一不可。這也表示,主政者的心態必須調整,土地徵收不應再被當成政績,它的問題也絕非僅只是補償多寡的問題(如市價補償),而是主政者必須調整心態,確實踐行前述所有的前提要件。
第二、為了確實踐行土地徵收的前提要件,土地徵收法制因此非常重視徵收的法定程序。政府除了需提供充分及正確的資訊外,並且要賦予土地被徵收人陳述意見的機會,而且這個陳述意見的機制應是讓土地被徵收人(如大埔或二重埔農民)與需用土地人(如苗栗及新竹縣政府)處於平等的位置,並且由徵收權人(內政部)客觀及審慎地予以評估,而不是像現在的偏頗作法,完全交由縣市政府「球員兼裁判」的決定一切。這隱含重要意涵,即目前徵收的主要問題是在於結構面,而非僅是技術層次;另外,這也表示,前述徵收的前提要件(如公共利益)是必須透過民眾的充分參與,共同來形塑、定義其內涵,由此來形成共識,絕非是由權力的擁有者單方面來獨斷。
第三、土地具有多元的價值,必須充分的予以肯認及尊重,而非僅是著重於經濟價格。目前土地徵收背後的思維大抵是完全建構於狹隘的經濟觀點,掌權者以為只要是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機會,政府就取得徵收的權利。這個觀點其實是非常的偏頗,因為,對於許多民眾而言,土地的價值絕非是用金錢來衡量,土地是他們認同的地方,是他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因此,目前農民對於政府浮濫徵收的抗爭,顯示出其正面積極性,就是要重拾我們對於土地的價值觀。
第四、不要再把土地徵收當成是解決政府財政問題的手段,也不要再藉由土地徵收,讓地方菁英進行土地的開發與炒作。長期以來,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皆出現嚴重的財政問題,為了獲得地方建設所需經費,政府不斷地濫用徵收權,由此來獲得所需的土地及建設經費。同時,地方菁英也經由這個途徑,進行土地的開發及炒作,由此累積個人財富。但是,他們犧牲的、掠奪的,是社會的弱勢,及那些缺乏政治權力的人民,這種作為是劫貧濟富,完全不符合社會正義。
總之,目前偏頗的土地徵收法制及發展模式應該是要終止了,盼請行政院及立法院能夠正視問題,趕緊修法,讓土地徵收條例回歸憲政體制,不要再執行這種欠缺合理性及正當性的土地徵收。
縮減版刊登於2011/06/01,中國時報。
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制定於民國八十九年,其中有許多結構性的偏差,對人民財產權及基本人權造成了嚴重的戕害,根本沒有符應憲法的要求,早就為人所詬病。近年來,在民眾激烈抗爭下,政府終於同意修法,但是政府的許多作為,卻讓人不禁懷疑主政者當初的承諾。昨日在「土地強制徵收學術研討會」中,獲邀參與修法的學者終於按耐不住,對內政部目前的修正草案進行評析,其結語竟是:「不禁消極、悲觀地認為…土地徵收法制仍將是原地踏步,但實質上法治觀念將是開倒車;而所謂修正土地徵收條例以回應社會期待,終是虛應故事罷了。」
行政院回應民間強烈修法的呼聲竟然僅是「虛應故事罷了」,這是何其忽視、甚且是藐視民間社會,相信其必將帶來嚴重的負面效應。這星期四內政部即將再度召開修法最後一次會議,惜受邀學者大抵無暇出席,因此修法者恐無機會再聽見外部的聲音。由於此次修法事關重大,筆者願意在此關鍵時刻再進一言:
第一、在民主憲政國家,土地徵收法制應是「備而不用」,而非像我國將其列為最優先、甚且是唯一的手段。這是因為土地徵收涉及人民基本人權的剝奪,嚴重違背憲法對於人民權利的保障,因此,倘要實施,一定要符合非常嚴謹的前提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手段、完全補償等,而且是缺一不可。這也表示,主政者的心態必須調整,土地徵收不應再被當成政績,它的問題也絕非僅只是補償多寡的問題(如市價補償),而是主政者必須調整心態,確實踐行前述所有的前提要件。
第二、為了確實踐行土地徵收的前提要件,土地徵收法制因此非常重視徵收的法定程序。政府除了需提供充分及正確的資訊外,並且要賦予土地被徵收人陳述意見的機會,而且這個陳述意見的機制應是讓土地被徵收人(如大埔或二重埔農民)與需用土地人(如苗栗及新竹縣政府)處於平等的位置,並且由徵收權人(內政部)客觀及審慎地予以評估,而不是像現在的偏頗作法,完全交由縣市政府「球員兼裁判」的決定一切。這隱含重要意涵,即目前徵收的主要問題是在於結構面,而非僅是技術層次;另外,這也表示,前述徵收的前提要件(如公共利益)是必須透過民眾的充分參與,共同來形塑、定義其內涵,由此來形成共識,絕非是由權力的擁有者單方面來獨斷。
第三、土地具有多元的價值,必須充分的予以肯認及尊重,而非僅是著重於經濟價格。目前土地徵收背後的思維大抵是完全建構於狹隘的經濟觀點,掌權者以為只要是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機會,政府就取得徵收的權利。這個觀點其實是非常的偏頗,因為,對於許多民眾而言,土地的價值絕非是用金錢來衡量,土地是他們認同的地方,是他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因此,目前農民對於政府浮濫徵收的抗爭,顯示出其正面積極性,就是要重拾我們對於土地的價值觀。
第四、不要再把土地徵收當成是解決政府財政問題的手段,也不要再藉由土地徵收,讓地方菁英進行土地的開發與炒作。長期以來,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皆出現嚴重的財政問題,為了獲得地方建設所需經費,政府不斷地濫用徵收權,由此來獲得所需的土地及建設經費。同時,地方菁英也經由這個途徑,進行土地的開發及炒作,由此累積個人財富。但是,他們犧牲的、掠奪的,是社會的弱勢,及那些缺乏政治權力的人民,這種作為是劫貧濟富,完全不符合社會正義。
總之,目前偏頗的土地徵收法制及發展模式應該是要終止了,盼請行政院及立法院能夠正視問題,趕緊修法,讓土地徵收條例回歸憲政體制,不要再執行這種欠缺合理性及正當性的土地徵收。
縮減版刊登於2011/06/01,中國時報。
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
敬致中央通訊社信函20110514
敬啟者,
敝人為政大地政學系徐世榮教授,剛才觀看貴社記者之報導頗有感觸,因此冒昧寫這一封信,敬請海涵。
敝校學生會邀請王丹教授演講,講題為「大學生的社會參與」,敝校學生記者之報導如下(公布在政大首頁):
【校訊記者張硯卿報導】「大學生也是社會的一份子!」學生會14日上午舉辦高等教育論壇,邀請六四民主運動領袖王丹談「大學生的社會參與」。王丹除了分享在歐美求學時,所經歷的學生運動,也勉勵同學,「將大學當作行動、實踐的場所,在實踐中培養智慧。」
2001年4月,王丹在美國哈佛大學求學時,正好經歷當時的學潮。學生為了替藍領工人爭取提高最低工資,占領了校長室。運動從一開始只有40多人,到後來獲得更多學生、社會上的響應,擴展成大規模的學生運動。
「影響大到連課都停了!」王丹說,「很多教授連課都不上了。」學生的堅持、各界的聲援,讓學校的態度由一開始的強硬轉為退讓。最後,學校和學生達成共識,接受部分的學生意見。在討論工人薪資的委員會上,學校也首次納入學生代表。
「他們關切的不只是自己的利益,而是藍領工人的利益。」王丹表示,親身體驗哈佛的學生運動,給他很多啟發。他注意到,在民主發展相對成熟的西方社會,學生運動著力點已經從政治議題轉移到社會正義的層面。
身為六四民運領袖,王丹認為,大學中的學習不應只在課堂、課本上。因為學生不只是學生,「大學生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他期許台灣的學生把眼光放得更遠,進一步去關心各種社會議題、人權問題,並付諸行動,「學習在實踐中培養智慧。」
已經在台灣任教多個學期,王丹指出,現在台灣人人都可以上大學,「但什麼是大學呢?」他觀察,歐美國家的大學,以培養人為出發點,「台灣的教育卻培養出許多技術人才。」
「大學的意義已經變質了。」王丹認為,聰明與智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現在的教育都只致力於培養聰明的人,「是教育很大的問題。」他認為,台灣應將教育政策提升到國家安全的層級,「否則台灣會拿不出和國際競爭的條件。」
王丹也主張,在大學裡「什麼樣的觀點都應該有所交流」,因為先有了思想解放,才可能有進步。他期許同學們將知識化為具體的行動,積極參與社會議題、公共政策的討論,「將大學當作行動、實踐的場所。」
相對地,貴社魏小姐之報導如下: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4日電)中國大陸民運人士王丹今天表示,台灣教育是最有機會能與國際競爭的籌碼,台灣執政者應將教育拉至國安層級。
王丹上午出席政治大學學生會舉辦的高等教育論壇,主講「大學生的社會參與」。
對於台灣幾乎人人都可上大學的現況,王丹認為,學生讀大學不應只想成為進入職場的敲門磚,應提供自己培養成全方面人格的發展機會,讓大學成為實踐與行動場所。
現場有學生提問,台灣應如何在國際上受到尊重?王丹反問,台灣憑什麼讓國際尊重?論軍事、經濟,似乎都稍嫌勉強。他說,台灣唯有靠教育才有機會,使台灣特殊的生活文化基礎成為亞洲教育的聚合點,讓台灣成為亞洲國家的羨慕之地。「台灣執政者應將教育拉升到國家安全層級,否則台灣會越難拿出能與國際競爭的條件。」
談及台灣教育師資培養文化,王丹忍不住抱怨台灣師資待遇差。他說,他在大學擔任兼課教授,扣除交通費平均時薪僅3到5美元,「這樣真的像被剝削,還不如到街上要飯?」
政府若沒有改善教育,學生該如何努力?王丹說,他觀察到台灣因是海島國家,台灣學生多只關注國內事件,「和台灣人聊不到10句,就一定會聊回台灣。」相較與外國大學生談的話題,就會關注國際事務。
王丹認為,台灣學生可花長時間鎖定關注1個國家,對陌生文化深入了解,培養國際眼光的立足點。他更強調,培養外語能力是最基本也非常重要,「能否熟練掌握語言,決定掌握西方文化的能力。」
另外,王丹也認為,兩岸的距離差在「文明」。即便中國大陸經濟崛起,但中國整體社會並非正常發展,台灣相對正常,像他對之前台灣澎湖博弈公投就非常感動,「當人權與經濟觀點衝突時,就考驗人類自我的權衡。」1000514
王丹教授之演講題目為「大學生的社會參與」,兩相比較這二篇報導,敝人深以為貴社魏小姐之報導似偏離了主題,頗讓人遺憾!敝人也將保留這二篇報導,當成敝人未來教學之所用。以上,敬祝
編安
晚
徐世榮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敝人為政大地政學系徐世榮教授,剛才觀看貴社記者之報導頗有感觸,因此冒昧寫這一封信,敬請海涵。
敝校學生會邀請王丹教授演講,講題為「大學生的社會參與」,敝校學生記者之報導如下(公布在政大首頁):
【校訊記者張硯卿報導】「大學生也是社會的一份子!」學生會14日上午舉辦高等教育論壇,邀請六四民主運動領袖王丹談「大學生的社會參與」。王丹除了分享在歐美求學時,所經歷的學生運動,也勉勵同學,「將大學當作行動、實踐的場所,在實踐中培養智慧。」
2001年4月,王丹在美國哈佛大學求學時,正好經歷當時的學潮。學生為了替藍領工人爭取提高最低工資,占領了校長室。運動從一開始只有40多人,到後來獲得更多學生、社會上的響應,擴展成大規模的學生運動。
「影響大到連課都停了!」王丹說,「很多教授連課都不上了。」學生的堅持、各界的聲援,讓學校的態度由一開始的強硬轉為退讓。最後,學校和學生達成共識,接受部分的學生意見。在討論工人薪資的委員會上,學校也首次納入學生代表。
「他們關切的不只是自己的利益,而是藍領工人的利益。」王丹表示,親身體驗哈佛的學生運動,給他很多啟發。他注意到,在民主發展相對成熟的西方社會,學生運動著力點已經從政治議題轉移到社會正義的層面。
身為六四民運領袖,王丹認為,大學中的學習不應只在課堂、課本上。因為學生不只是學生,「大學生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他期許台灣的學生把眼光放得更遠,進一步去關心各種社會議題、人權問題,並付諸行動,「學習在實踐中培養智慧。」
已經在台灣任教多個學期,王丹指出,現在台灣人人都可以上大學,「但什麼是大學呢?」他觀察,歐美國家的大學,以培養人為出發點,「台灣的教育卻培養出許多技術人才。」
「大學的意義已經變質了。」王丹認為,聰明與智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現在的教育都只致力於培養聰明的人,「是教育很大的問題。」他認為,台灣應將教育政策提升到國家安全的層級,「否則台灣會拿不出和國際競爭的條件。」
王丹也主張,在大學裡「什麼樣的觀點都應該有所交流」,因為先有了思想解放,才可能有進步。他期許同學們將知識化為具體的行動,積極參與社會議題、公共政策的討論,「將大學當作行動、實踐的場所。」
相對地,貴社魏小姐之報導如下: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4日電)中國大陸民運人士王丹今天表示,台灣教育是最有機會能與國際競爭的籌碼,台灣執政者應將教育拉至國安層級。
王丹上午出席政治大學學生會舉辦的高等教育論壇,主講「大學生的社會參與」。
對於台灣幾乎人人都可上大學的現況,王丹認為,學生讀大學不應只想成為進入職場的敲門磚,應提供自己培養成全方面人格的發展機會,讓大學成為實踐與行動場所。
現場有學生提問,台灣應如何在國際上受到尊重?王丹反問,台灣憑什麼讓國際尊重?論軍事、經濟,似乎都稍嫌勉強。他說,台灣唯有靠教育才有機會,使台灣特殊的生活文化基礎成為亞洲教育的聚合點,讓台灣成為亞洲國家的羨慕之地。「台灣執政者應將教育拉升到國家安全層級,否則台灣會越難拿出能與國際競爭的條件。」
談及台灣教育師資培養文化,王丹忍不住抱怨台灣師資待遇差。他說,他在大學擔任兼課教授,扣除交通費平均時薪僅3到5美元,「這樣真的像被剝削,還不如到街上要飯?」
政府若沒有改善教育,學生該如何努力?王丹說,他觀察到台灣因是海島國家,台灣學生多只關注國內事件,「和台灣人聊不到10句,就一定會聊回台灣。」相較與外國大學生談的話題,就會關注國際事務。
王丹認為,台灣學生可花長時間鎖定關注1個國家,對陌生文化深入了解,培養國際眼光的立足點。他更強調,培養外語能力是最基本也非常重要,「能否熟練掌握語言,決定掌握西方文化的能力。」
另外,王丹也認為,兩岸的距離差在「文明」。即便中國大陸經濟崛起,但中國整體社會並非正常發展,台灣相對正常,像他對之前台灣澎湖博弈公投就非常感動,「當人權與經濟觀點衝突時,就考驗人類自我的權衡。」1000514
王丹教授之演講題目為「大學生的社會參與」,兩相比較這二篇報導,敝人深以為貴社魏小姐之報導似偏離了主題,頗讓人遺憾!敝人也將保留這二篇報導,當成敝人未來教學之所用。以上,敬祝
編安
晚
徐世榮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看天田 看官田
驚聞苗栗大埔處理方案又生變,吳敦義院長對於農民的承諾再度跳票。
長期以來,我國實施的是不均衡發展策略,政策上重工業、輕農業,重都市、輕農村,這使得農業及農村不斷地成為被剝削的對象。以水及土地為例,它們是農業生產的重要資源,但只要是工業所需,皆可以被犧牲。近日台灣嚴重缺水,農業用水卻大量被移撥作為工業使用,使得農田必須休廢耕,那些原本應捍衛農民權益的農田水利會竟然是調撥農業用水的主角,角色之錯亂讓人訝異。
再以土地視之,都市邊緣的農田成為地方政府及土地炒作者覬覦的對象,政府在嚴重財政赤字的情況下,編製了許多美麗的謊言,每每以促進經濟成長及提高就業機會為藉口,輕易祭出嚴峻的土地徵收手段,剝奪農民的生存權及財產權,苗栗大埔、灣寶,新竹璞玉、二重埔、芎林,及后里中科三期、二林中科四期皆是例子。
這樣的不均衡發展造成了台灣社會的階級分化,也給農村帶來了許多嚴重的問題。但是,在以成長為主導的意識形態下,這些問題被棄之一旁,因為地方政府已經與派系、財團、建商及其他地方菁英共同構築了一個霸權聯盟,它如同怪獸一般,不斷地吞噬農地及農村。另一方面,從威權時代所遺留下來的偏頗制度並未因解嚴而有根本的變革,若以土地徵收為例,事實上它對於人民權益的侵害更是變本加厲。
如何破除意識形態的迷思、霸權的宰制,及不當制度的凌遲,將是農民告別悲情、重獲笑顏的關鍵;而經由一次又一次來自於民間社會的公民運動,才是達成目標的途徑。
發表於自由時報《澄社評論》專欄,2011/5/13,A21。
長期以來,我國實施的是不均衡發展策略,政策上重工業、輕農業,重都市、輕農村,這使得農業及農村不斷地成為被剝削的對象。以水及土地為例,它們是農業生產的重要資源,但只要是工業所需,皆可以被犧牲。近日台灣嚴重缺水,農業用水卻大量被移撥作為工業使用,使得農田必須休廢耕,那些原本應捍衛農民權益的農田水利會竟然是調撥農業用水的主角,角色之錯亂讓人訝異。
再以土地視之,都市邊緣的農田成為地方政府及土地炒作者覬覦的對象,政府在嚴重財政赤字的情況下,編製了許多美麗的謊言,每每以促進經濟成長及提高就業機會為藉口,輕易祭出嚴峻的土地徵收手段,剝奪農民的生存權及財產權,苗栗大埔、灣寶,新竹璞玉、二重埔、芎林,及后里中科三期、二林中科四期皆是例子。
這樣的不均衡發展造成了台灣社會的階級分化,也給農村帶來了許多嚴重的問題。但是,在以成長為主導的意識形態下,這些問題被棄之一旁,因為地方政府已經與派系、財團、建商及其他地方菁英共同構築了一個霸權聯盟,它如同怪獸一般,不斷地吞噬農地及農村。另一方面,從威權時代所遺留下來的偏頗制度並未因解嚴而有根本的變革,若以土地徵收為例,事實上它對於人民權益的侵害更是變本加厲。
如何破除意識形態的迷思、霸權的宰制,及不當制度的凌遲,將是農民告別悲情、重獲笑顏的關鍵;而經由一次又一次來自於民間社會的公民運動,才是達成目標的途徑。
發表於自由時報《澄社評論》專欄,2011/5/13,A21。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民眾參與 落實土地正義
隨著上周台南東山永揚垃圾場環評案的撤銷,及苗栗後龍灣寶之工業區土地變更案的駁回,部分農民長達十多年的辛酸及苦楚,終於獲得了些微的抒解。但這些僅是極少數幸運的個案,台灣現今仍然有許多的案例依舊是讓農民惶惶不可終日,土地正義還是無法獲得伸張,這也使得土地政策仍然僅是經濟政策的附庸及附屬品。
何謂土地正義?著名的人文地理學者John Agnew認為土地至少包含了三個層次的空間意義,分別為:一、總體經濟環境下的區位空間;二、環境及自然空間;及三、主觀的地方認同空間。過去,在經濟成長、效率優先及威權政治體制底下,土地政策之決定往往僅是侷限於第一點,土地僅被視之為經濟生產要素。近年來,在環境生態保育觀點逐漸受到重視之際,第二點偶而會超越了其他不同的觀點,不過機率卻也不多。然而,至今為止,我們卻仍然非常缺乏將第三點納入於土地政策的考量之中,這使得土地正義一直無法在台灣社會獲得體現。
所謂的土地正義,即是指土地政策的決定必須要納入上述第三點,並且是要將當地民眾的主觀地方認同放置於最優先的地位,讓他們獲得充分的資訊,並且擁有充分的參與機會,然後在多元及衝突的論述當中,決定土地使用的未來方向。但是,遺憾的是,由於土地隱藏了巨大的財富,許多擁有政治權力的不肖人士,欲由土地中獲取暴利,因此,上述的土地多元論點往往是在權力的不當運作之下,使得某種觀點特別受到重視,而另外的觀點則是被壓抑或是排除在外。
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台灣的政經發展,政治學者明白指出,台灣的政經結構是愈來愈走向一個由行政官僚、地方派系與資本利益集團所形成的「新的保守聯盟」。另有學者將此聯盟稱之為「新政商關係」或是「新重商主義」,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行政官僚為了追求少數人的經濟利益,不惜成為地方派系與資本利益集團的工具,而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及私有土地的強制徵收就成為彼等獲利的最主要工具之一。
規劃理論的典範其實早已由「現代化」遞移至「後現代化」。以往的主導者|以經濟成長為主的理性規劃模式已受到相當多的質疑,因為長久以來侷限於經濟理性的觀點已經變成了一種支配霸權,它將許多其他重要的想法(如地方認同、空間歸屬、道德、公義、美學等)皆排除在外,錯誤的認為彼等不值得人們的眷戀,唯有立基於經濟理性之下的行動才算是人類文明的進步。
如此一來,在這種追求經濟成長的理念之下,資本的重要性往往凌駕於對於人類及環境的關懷,規劃理論的重心反而是以促進經濟成長及競爭力為主要的考量,土地正義的重要性也因此被嚴重忽略了。如今,建基於對於現代化理念追求的規劃理論已被揚棄,人們不再相信經濟成長是唯一的判準。在後現代化的年代,必須是以合作式規劃(collaborative planning)理念為主,讓地方民眾能夠充分參與規劃的過程,並共同來型塑他們生活的空間及公共利益。
土地政策應該要有自己運作及治理的邏輯,它不應再是經濟政策的附庸,它也不應再是權力擁有者用來剝削權力弱勢者的工具。倘以新竹縣為例,不論是「台灣知識旗艦園區(璞玉計畫)」或是二重埔及芎林鄉區段徵收案,皆必須透過資訊的提供及理性的充分溝通,讓民眾及權力弱勢的一方皆能夠擁有公平參與的權力,共同來決定土地的政策,如此一來,才能夠真正體現土地正義的意涵。
本文於2011年4月21日發表於中國時報
何謂土地正義?著名的人文地理學者John Agnew認為土地至少包含了三個層次的空間意義,分別為:一、總體經濟環境下的區位空間;二、環境及自然空間;及三、主觀的地方認同空間。過去,在經濟成長、效率優先及威權政治體制底下,土地政策之決定往往僅是侷限於第一點,土地僅被視之為經濟生產要素。近年來,在環境生態保育觀點逐漸受到重視之際,第二點偶而會超越了其他不同的觀點,不過機率卻也不多。然而,至今為止,我們卻仍然非常缺乏將第三點納入於土地政策的考量之中,這使得土地正義一直無法在台灣社會獲得體現。
所謂的土地正義,即是指土地政策的決定必須要納入上述第三點,並且是要將當地民眾的主觀地方認同放置於最優先的地位,讓他們獲得充分的資訊,並且擁有充分的參與機會,然後在多元及衝突的論述當中,決定土地使用的未來方向。但是,遺憾的是,由於土地隱藏了巨大的財富,許多擁有政治權力的不肖人士,欲由土地中獲取暴利,因此,上述的土地多元論點往往是在權力的不當運作之下,使得某種觀點特別受到重視,而另外的觀點則是被壓抑或是排除在外。
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台灣的政經發展,政治學者明白指出,台灣的政經結構是愈來愈走向一個由行政官僚、地方派系與資本利益集團所形成的「新的保守聯盟」。另有學者將此聯盟稱之為「新政商關係」或是「新重商主義」,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行政官僚為了追求少數人的經濟利益,不惜成為地方派系與資本利益集團的工具,而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及私有土地的強制徵收就成為彼等獲利的最主要工具之一。
規劃理論的典範其實早已由「現代化」遞移至「後現代化」。以往的主導者|以經濟成長為主的理性規劃模式已受到相當多的質疑,因為長久以來侷限於經濟理性的觀點已經變成了一種支配霸權,它將許多其他重要的想法(如地方認同、空間歸屬、道德、公義、美學等)皆排除在外,錯誤的認為彼等不值得人們的眷戀,唯有立基於經濟理性之下的行動才算是人類文明的進步。
如此一來,在這種追求經濟成長的理念之下,資本的重要性往往凌駕於對於人類及環境的關懷,規劃理論的重心反而是以促進經濟成長及競爭力為主要的考量,土地正義的重要性也因此被嚴重忽略了。如今,建基於對於現代化理念追求的規劃理論已被揚棄,人們不再相信經濟成長是唯一的判準。在後現代化的年代,必須是以合作式規劃(collaborative planning)理念為主,讓地方民眾能夠充分參與規劃的過程,並共同來型塑他們生活的空間及公共利益。
土地政策應該要有自己運作及治理的邏輯,它不應再是經濟政策的附庸,它也不應再是權力擁有者用來剝削權力弱勢者的工具。倘以新竹縣為例,不論是「台灣知識旗艦園區(璞玉計畫)」或是二重埔及芎林鄉區段徵收案,皆必須透過資訊的提供及理性的充分溝通,讓民眾及權力弱勢的一方皆能夠擁有公平參與的權力,共同來決定土地的政策,如此一來,才能夠真正體現土地正義的意涵。
本文於2011年4月21日發表於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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