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除了批評慈濟之外,這篇文章更提醒我們,什麼是「社會企業」?

本文雖然是在談論慈濟,但對我而言,它卻是在提醒著我們一個更為重要的課題,即什麼叫做「社會企業」?現在許多已成立或即將成立的「社會企業」,它們未來是否也會步上慈濟的後塵?「社會企業」會否僅是表象,而其本質其實仍然是「商業團體」、「生意夥伴」?社會企業「到底是入世的商業團體,還是出世的宗教或非營利組織」?我們應該如何來應對這個模糊的空間?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課題!

這幾年來,「社會企業」在台灣喊的嘎嘎響,但我們「台灣第三部門學會」卻是一則以喜,也一則以憂!喜的是「社會企業」終獲得國人的重視,在行政院馮燕政務委員的大力推動下,近一、二年以來,大家朗朗上口,宛如已成為非營利組織(NPO)發展的必要及主流趨勢。但是,我們卻也非常的擔憂,我們的「社會企業」是否就是歐洲國家所推動的「社會企業」?我們該如何來定義「社會企業」?我們的「社會企業」有否可能變成了像慈濟一樣的「出世入世隨心所欲」?會否表面上看似為公益,但骨子裡卻是完全為私益?我們該如何來分辨?國內學者對「社會企業」研究最為深入者,應為中正大學官有垣教授,他早就屢屢發出憂心之論。看了最近頂新的黑心犯罪行為、與頂新及慈濟相關事業體的緊密關係,更是加深了我們這樣的憂慮。

(附註:我現擔任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任,也兼任台灣第三部門學會秘書長一職,我們近年來的研究重點大概就是公民社會與社會企業。)


請見洪美惠及徐詩瑋:出世入世不該隨心所欲,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25/49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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