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開發,怎可不先檢討區段徵收制度呢?
為了社子島的開發,台北市政府今明二天正在舉辦i-voting,然而昨天的投票率卻是非常的低,社子島二個里里長及許多里民皆以不投票予以抵制,反對聲浪頗為強大。為何如此?解除社子島46年禁限建,這不是很好嗎?
這是因為不論是「運河社子島」、「生態社子島」、「咱的社子島」等三方案,其開發手段皆是採取「區段徵收」方式,而這個制度過去曾運用於苗栗大埔、林口A7、竹北璞玉、八里台北港、桃園航空城等等,嚴重侵害基本人權,近年來已經屢受批評,被認為是戒嚴時期的惡法,民間並且認為應該予以廢除,但是台北市政府如今卻要予以強力運用。
這次社子島開發,我們僅只聽見「運河社子島」、「生態社子島」、「咱的社子島」等漂亮開發藍圖,台北市政府並且意圖以先進的i-voting來混淆及取代土地徵收所需具備嚴謹要件的討論,這是非常不道德的,而我猜想熱衷於騎腳踏車的柯P,可能也不瞭解這個問題的本質。
社子島居民的抵制是相當正確的!如果台北市政府執意以區段徵收來開發社子島,那我們就應該先檢討區段徵收制度,並討論土地徵收所需具備的嚴謹要件,而不是用漂亮的開發藍圖及i-voting科技來予以包裝掩飾,並以此來蒙蔽社子島居民及台灣社會。
遺憾地,這次社子島開發,台北市政府是故意將區段徵收惡法予以隱藏,對外幾乎是絕口不提。對於台北市政府這種不尊重基本人權及其不誠實的行政作為,我們必須說,我們是非常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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