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 星期三

聽證會取代委員會

大埔四戶終獲勝訴,在制度面上意義重大。除了確定區段徵收仍須吻合土地徵收必備要件、不得逾越憲法人權及財產權保障紅線之外,另須注意的,乃是土地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的決定權,是否仍適合由相關委員會來專斷?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是否仍值得信賴?

理論上,支撐委員會機制的是專家主義。二十世紀初期,西方改革運動興起,主張由專家來取代政治,因為專家代表客觀中立,政治則是主觀偏見,政府的行政作為因此要排除政治,並由專家來進行統治,各式專家委員會遂相繼成立。惟,事後深刻反省,卻發現專家委員會機制並未促進公共利益,反而多是在維護少數菁英的私利。論其本質其實仍是政治,是社會上層階級的巧妙奪權計畫,企圖用專家的專業形象來取代民主參與。上世紀中葉之後,在嚴厲批評下,專家統治模式逐漸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尊重民意及踐行正當行政程序的審議式民主。

遺憾地,我國的委員會機制不僅至今未改,竟然還是個專家主義配上威權政體的加強版。以都委會為例,表面上似由專家學者組成,實際上,不論是地方或是中央,政府官員就幾乎佔了一半;加上,專家學者由首長派聘,政府因此可以完全掌控。這也就是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問題一籮筐,但毛治國副院長卻膽敢要求去年底前務必通過,而都委會也確實遵照辦理,縱有資深委員誇稱自己有四十年審查經驗,又如何呢?土徵會也不遑多讓,內政部如今敗訴了,竟諉過給配合的學者,讓人搖頭。

委員會是個威權保守、強凌弱的政治壓迫機制,根本無法體現公益性及必要性,而這也就是民間團體強烈要求用聽證會來取代委員會的主因。繼去年都更條例部份條文因相同理由被大法官宣判違憲後,如今行政法院再做出重要判決,翻轉委員會機制的時候應該是到了。

發表於《自由時報》,〈澄社評論〉,2014/1/10。原文標題:翻轉吧,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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