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4日 星期六

環境倫理與地方認同的衝突

昨日有上千名原住民聚集於立法院前,強烈反對馬告(棲蘭)檜木國家公園的範圍公告,這引起社會的重視,而就在原住民為了馬告國家公園走上街頭時,另外也有部份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支持馬告國家公園的成立,並認為不會說話的檜木林及野生動物,更有正當性強調天賦生存權,這樣的爭論實在值得深入探究。

傳統以來,對於環境保護及生態倫理之概念大概可以分成為二種見解,一為保存主義(preservation),另一則為保護主義(conservation),前者主要之內容為人類應該儘可能的保護大自然的原狀,不去改變他,也即是大自然有他自己存在之價值,不因為是否為人類所運用而有所改變,這種想法與近年來深層生態理念頗有異曲同工之處。在美國的歷史中,保存主義之主要倡導者如John Muir,在他及其同伴的努力倡導之下,美國成立了許多國家公園,如黃石公園及優勝美地國家公園,彼等並組織了美國相當強而有力的非政府環保組織ierra Club。

大自然對他們而言,如同是神聖的殿堂,給人類之心靈帶來洗滌的功能,不容人類的侵犯。保存主義往往拿大自然的美麗來與十九世紀骯髒污穢的工業城市進行對比,工業城市是他們所厭惡的,在敗壞的都市環境品質裡,不論是居住或是工作環境皆是無法讓人忍受,因此大自然成為在那裡工作的人們的避難所,透過休閒活動,如爬山、遠足、賞鳥、打獵、及釣魚等,可以讓人的心靈重新獲得滿足。於此,值得注意的是,保存主義具有相當濃厚的反對都市的意念,它同時也隱含著中產階級的傾向,因為一般勞工或是住在貧民區的低下階級是無法享有休閒的生活,因此,他們是對於十九世紀當時因為工業革命所帶來的社會及經濟變遷,及其地景的變化,抱持反對的看法。

後者之主要倡導者如Cifford Pinchot,則認為大自然必須以其是否能為人類使用,來決定其存在之價值,由於天然物資能夠促進經濟活動,也能夠提升人類的福祉,由此受到人類的重視。Pinchot自己是研究森林,並為美國林業政策之主要制訂者,他本人就主張,「我們之所以要保護森林,並不是因為它美麗,或是因為它是野生動物的庇護所,而是因為它能夠讓我們的家繁榮發展。」

然而,對於天然資源的如何使用,及其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與生態衰竭,此派學者主張這個問題可以透過良善的管理及科技的運用來給予解決。由此也可知,此派理念之成形與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之「前進紀元」頗為相關,此時之理念是對科技抱持著非常高的憧憬,也認為透過專家化、客觀中立的技術官僚、與科學的管理,環境的保護與工業發展及經濟成長是可以共存的,而這樣的論點也成為目前環境保護的主流意識。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論點之下,出現了手段與目的的倒轉現象,也就是效率與管理取代了原本以人之福祉為目標的理念,讓市場或科技決定的論點往往取代了人的主觀選擇。

因此,上述這兩種理念皆有嚴重的缺憾,那就是他們皆把「人與環境」的考量忽略了,保存主義主張大自然的自我存在,保護主義則是強調科技與管理,兩者似乎皆忽略了人的主觀願望。而這兩種的思維,也濃厚帶著階級偏見,前者之主張者大抵是生活無憂的中上階級人士,他們並未生活於經濟貧困區域,本身也不必藉由大自然來贏得生活的保障;後者之主張則至少是社會中受過良好教育的中產階級,彼等擁有專業之技能,生活之溫飽也不受大自然的直接威脅。相對的,對於那些與當地有關係的人們,他們的觀感似乎在這兩種論述之下皆被嚴重的忽略了,而這也是我們必須特別給予檢視的地方。

而我們該如何來看待原住民所居住的土地及其周遭的環境呢?人文地理學者Agnew認為「地方」包含了三個層次的意義,分別為:(一)客觀的自然及社會空間,(二)主觀的地方認同,及(三)總體經濟及政治結構環境下的區位空間。過去,在主流的科技決定論及經濟效率優先的價值觀底下,公共政策之決定往往是著重於第三點,僅將土地或環境視之為經濟生產要素,嚴重的忽略了第一點及第二點;至於那些主流的生態保育團體,他們所關懷的重點是著重在第一點-自然空間,忽略了第二點及第三點。然而本文所要強調的是,倘若人們要建立起環境生態倫理的重要性,也就是要將當地民眾的主觀認同放置於優先的地位,才有可能達成。

奠基於上述的觀點,該如何來對待上述的問題可能就會比較清楚,而賦權予原住民部落可能就是一個重要的關鍵。讓原住民部落在其所處的自然、社會、及經濟空間的衝突論述之中,來決定一個方向,可能是問題解決的主要方針,而他們的決定可能也是這個社會(尤其是漢人社會)必須特別給予尊重的。

2002/8/24 發表於《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