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5日 星期四

重拾臺灣地理空間的認同

長久以來,臺灣住民在國家認同議題方面出現了相當大的歧異,由此也引發了社會不同的觀點與行動。最近有一批大學生打算要把臺灣的泥土送進聯合國,而華爾街日報也報導了臺灣住民因國家認同受到限制的不滿;然而,相對地,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則是於一月十一日刊載了吳展良教授的「同心圓史觀的限制」,並有相關後續文章的討論。由於,歷史是相當重要的學科,透過不同事件的發生及其不一樣的詮釋,一方面,可以豐富我們的心靈,創造未來不同的想像,並驅動社會實踐的力量;可是,在另一方面,它也有可能在隱約之間型塑出不同的意識型態,相當程度限制了我們的思維,並讓自己的權力在此迷思之中消失於無形。在此認知之下,吳教授之文章(後稱吳文)是很值得進一步的探討。

吳文之主軸大抵為臺灣近年來欲「建立一種新的主體性與世界觀的企圖」可能是不合適的,因為「人類的主體與認同意識,主要是受文化因素所主導,而非地理因素」,在此情形之下,主政者目前所推動的歷史教育是「在誤解歷史的狀態下進行」,也就是說,這種企圖是與「歷史事實」相悖,是「用主觀的想望取代實際狀況。」吳文並進一步指出,「中國其實主要是一種文化的概念」,而「大多數的台灣人的文化認同與在中國大陸各地的人並無二致,同屬於一個很大的文化傳統」,至此吳文之立場與文化認同大抵已經呈現。其實,類似的論述早於一九七○年代初的鄉土文學論戰就出現端倪,於此二十一世紀開展之際,臺灣似仍難脫此論述之影響。

值得審視的是,吳文最後一段之結論為,「當中國與中國文化富強美好之時,台灣人的國家與文化認同傾向於與中國合一,反之,則傾向於分離。」這句話相當重要,因為它點出了一個相當不一樣的面向,而這個面向是吳文前大半段的論述所欠缺的,這個重要的面向就是政府及國家,其隱含之意為,當中國強盛之時,兩岸文化之傾向才會合而為一;反之,則是背道而馳。因此,值得思索的是,吳文重要的判準到底是政府及國家的強盛呢?還是單純文化認同的傾向呢?於此,讓我們再回顧一些吳文所強調的「歷史事實」。

眾所皆知,滿清政府的進駐臺灣,並不是沒有遭到強大的阻力,它必須派出施琅及大批的軍隊才能讓鄭氏王朝俯首稱臣,而這並非是透過臺灣住民對於中國文化的仰慕。滿清政府後來透過軍隊的駐防及官府的設立,才逐漸鞏固其在臺灣的主導力量,於此同時,中國文化才源源不斷而來,這也就是說,文化是藉由政府的行政及軍事力量進入臺灣的社會。然而,縱是如此,在清領的兩百多年期間,所能掌控的區域大抵也是於西部的平原地區,由於東部區域未設官廳,使得「前山」與「後山」有著絕然的分野,這可以從清治末期「牡丹社事件」發生時滿清政府的態度可見一斑。於此可見,身居「後山」的原住民在二百多年間並沒有自然的接受中國文化,而是必須透過沈葆禎的「開山撫蕃」才得以有部分的成效,然而,滿清政府後來於「後山」的強勢軍事作為卻也留下了相當多的遺憾。

再來,甲午戰爭簽訂了馬關條約,臺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軍事及政治力量大批進駐。臺灣住民也不是一開始就接受日本文化,這是必須經過一段不算短的時間才能調整。例如,由於各地零星反對力量不斷,使得殖民政府於西部平原地區的土地調查必須耗時八年才得以完成,再來才能逐步進行淺山地區的林野調查及整理,至於山地林野之調查與整理則更是要等待至一九二五年之後才得以進行,因此,政府的力量大抵又是先行於文化。至於戰後國民政府來台的歷史則是更不待言,倘大多數的台灣人的文化認同與在中國大陸各地的人並無二致,那麼又何嘗會發生讓人痛心的二二八事件?文化的差異不就是造成二二八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嗎?而如今四、五十歲左右的中年人,其學習國語的過程又是如何呢?不是有許多人因為在學校講地方方言而被處罰嗎?這種文化的教化又何嘗不是透過政府力量的強力運作?再者,如把焦點轉至兩岸關係,孔夫子思想算是中國文化的經典,他曾說過「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然海峽對岸的政權又何嘗遵循孔夫子的教誨,它拿的是近五百顆的飛彈對準了我們,孔夫子的「修文德以來之」哪裡去了?

上述所述皆僅是平常的歷史事實,並不深奧,但它卻有二個論述的重點,其一,即歷史的發展並非純然是不可抗力的客觀力量來主導,它其實是隱含了許多主觀的操弄可能性,滿清政府、日本殖民政府、及國民政府在臺灣的歷史演變過程當中都曾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這可能無法用客觀二字就一筆帶過,倘若我們誤解其為客觀的力量,認為它是人力所不能及的,那我們也就會因此喪失了改變它的力量。其二,更為重要的是,臺灣並非是一個文化中空的地方,它是有文化的,這可以由屢次的抵抗運動中來已呈現,只是過去在各政府軍事及其強勢文化的壓境之下,這些本土文化已是奄奄一息,無以為繼,這使得我們誤以為它是沒有文化的地方,然而臺灣本土文化卻也於險處再逢生,展現其包容性,透過它與外來中國文化、日本文化、美國文化等的融合,也逐漸創造出其新局。

這些融合創新的臺灣本土文化從何而來?來自中國、日本、及美國嗎?是的,但是,它更是來自於生於斯、長於斯的住民,他們於日常生活當中,建立了與土地的密切關係,並在本土之上發展及建構了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的各種網絡關係與制度,而文化只是其中之一。縱然臺灣本土的文化與中國文化有所重疊,但並未因此就喪失其獨特性;同樣地,在後現代及全球化的年代裡,縱然因資本的快速流動及傳媒無國界的輸送,可能產生所謂的流動認同,然這也無礙於臺灣住民對於本土的認同,因為大家已是休戚與共、福禍相倚,而這個認同的關鍵雖是來自於特有的臺灣融合文化,但它更深層的來源卻是來自於我們與這塊土地的關係。

作者:徐世榮(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現為美國德拉威爾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中心訪問學人)

(發表於南方電子報)

2004年1月3日 星期六

是住民投票 還是公民投票

隨著民進黨林義雄前主席與國民黨連戰主席的會面,及非核國家行動聯盟要求停止審查核四預算,並在立法院前靜坐的動作,使得「核四公投」的議題近日來又受到相當大的關注。

兩位主席會面之後,傳出「立院倘做出核四暫停施工決議,核四公投即可停辦」的說法,環保團體並指出,若依公投法任令核四公投在三二〇倉促上路,將是民粹而非民主。相對於這種主張,國親兩黨似乎一反以前反對核四公投的觀點,意圖於今年總統大選時同步實行核四公投。雙方的立場表面上似乎有了相當大的轉變。

這樣的轉變,主要的關鍵可能是在於核四停建與否將由誰來投票?也就是投票範圍的規模問題,這是個相當重要的議題,可惜過去似乎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

核能電廠雖可供應台灣一定比率的電力,但其所帶來的環境影響卻是相當侷限於地方範疇,因此若是將投票的範圍擴及全台灣,其合理性及正當性恐皆會遭受到相當大的質疑,而其所得出的結果是否能為地方民眾所接受,恐也會大有疑問。因為,這就如同是透過集體的力量,硬性將嫌惡設施設置於某個地方,表面上雖是透過民主的形式,實質上卻可能是透過投票範圍的擴大來稀釋當地民眾的意見,這種作法本質上相當不符合近年來各地方對於環境正義的呼聲,也相當成度違背了社區總體營造的根本精神。這也由於民住政治的施行,往往有其地理範圍的界定,透過地方民眾與地方社區休戚與共的緊密關係,及對於各種議題意見的提出,才有可能實現民主自治及深化民主的理想。

因此,若要實施公民投票,可能必須要突破「公民」二字的迷思,並由「住民」來取代之,將「人」與「地」做結合,在有了地理範圍的考量之後,許多地方議題才有可能浮現於檯面,而不是如同立法院前些日子通過的公投法,由中央的立法院一把抓,這反而是限制了地方民眾意見的表達。

地方民眾參與電廠相關事務的高度要求可以由最近的研究結果來呈現。在由中央研究院蕭新煌及蕭代基研究員所主持的「電力設施社會經濟影響研究」計畫、及筆者所負責的「公民參與」部份,於受訪的一五五七人當中,在電廠事務的決策模式上,住民對於既有決策模式的信任成度皆是非常的低,民眾對於參與電廠事務複選題的回答,不論是中央政府層級(16.4%)、地方基層鄉鎮(26.2%)、或是台電本身(10.3%)、甚至是民間團體(19.5%)等都無法取得住民的普遍信賴;然而,相對較有共識的部份,則是有將近六成比例(58.5%)的地方住民認為他們必須擁有參與電廠事務的機會,而非假他人之手,這個數值可能非常值得重視。

再者,對於誰有權力來行使公民投票權?本研究透過隱喻的方式來探詢受訪者的意見。在人數的比例上;(複選題一〇三六人回答,四九四人未答),最高的為「該鄉鄉民(66.2%)」,再者為「該鄉以及與該鄉緊鄰的鄉鎮市民(56.2%)」其餘選項皆呈現出非常低的比例,依序為「所有該縣縣民(19.5%)」、「該縣縣民,及臨接該縣的附近縣民(11.6%)」、「所有台灣居民(8.0%)」。由此顯現出當地住民對於地方事務民眾參與範圍的界定傾向。

上述兩項數值可能都很值得作為「核四公投」的參考。另外一方面,台電公司對於由「該鄉鄉民」或由「該鄉以及與該鄉緊鄰的鄉鎮市民」來投票也應當有信心。

回顧台電公關部門自民國七十九年立法院凍結核四預算後所做的努力,從早期挨家挨戶拜訪所建立起的原級社會關係,民國八十年成立的地方服務中心,其行動策略以透過善意的訪問來讓彼此熟識,一方面關懷地方住民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也多次舉辦電廠參訪,藉以型塑台電公司擁有興建世界一流電廠之能力的意象;此外,政府及台電更是投入金額相當龐大的回饋金,其數額早已遠遠超過一個鄉鎮級政府的預算,而對於地方經濟的貢獻恐也無法抹殺。在此情況之下,何妨就讓地方民眾在經濟、環境、政治級社會的各種衝突論述之中,在無威脅及自主的情況下,透過住民投票來表達其意願呢?如此一來,建或不建,都將有一個合適的答案,而這個答案也是社會各界應該給予尊重的。

徐世榮與黃信勳,2004/1/2 《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