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停止濫捕及濫權!
1. 當天(7/23)我配合員警之要求,二度自主的退出管制區,我被逮捕的位置是在管制區之外。
2. 我認為我的行為是和平的意見表達,是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國安單位及警察之行為明顯是違法濫捕,這不僅侵犯了我在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也造成了我身體上的傷害。
3. 國安單位及警察逮捕我的罪名為嚴重的「公共危險罪」,後來再加上「妨礙公務罪」,我認為這明顯是羅織罪名,國安單位及警察之行為已造成了違法濫權,意圖以此來恫嚇一般人民,這恐也讓台灣回復至過往的戒嚴時期。
4. 國安單位及警察之執法應有一條不可逾越之紅線,即不可侵犯人民於憲法及法律上所保障之權利,惟近來國安單位及警察卻是頻頻跨線,隨意或恣意侵害人權,造成了台灣民主憲政的嚴重倒退,我的被捕只是其中的一個個案。
5. 為了恢復及保障人民應有之權利,在許多學者及律師的共同協助之下,我嚴肅的提出告訴。
5 則留言:
新北浮洲強徵地?! 百人火爆抗爭
http://youtu.be/cFewoURzFtY
可以把自訴狀上傳
社會很危險,您自己多保重,好好注意自身安全唷~
很久沒更新要常常用原文更新
原文標題和內容長篇大論像博碩士論文不設文字上限,多寫兩公約和憲法,編排格式和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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