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大排沙農場的悲歌輪迴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開發,意外引發過往一段不堪的歷史。歷史上,彰化二林是台灣農運的重要起點,一般民眾或許知曉日治時期的二林蔗農事件,卻可能不知道國民政府來台之後,在民國36年1、2月間,發生另一個二林事件。

二次大戰後,台灣發生許多農民抗爭事件,都是對準台糖公司各地糖廠(當時台糖總公司辦事處設於上海,上司為資源委員會),由北到南的糖廠幾乎無一倖免,例如,溪湖糖廠、埔里糖廠、虎尾糖廠、後壁林糖廠及高雄縣各糖廠等,農民激烈抗爭是因台糖公司強制要將其租用的農地收回自營,對當時原耕作之佃農任意撤佃起耕所致。

台灣省政府當時的一份代電中,明白指出:「年來各地糖廠每不顧實際情形,藉口自營,積極收回,甚有雇用流氓強制起耕情事,致撤佃糾紛迭起。」其中衝突最大、事後並留下較為完整紀錄,乃是發生於當時原北斗區溪湖糖廠轄區內的大排沙農場,此農場也是這次中科四期所欲使用的農地。

由於這些農地大抵是日治時期被日人強制收買或徵收,然後撥出一部分土地供農民租用耕作,用以維持其生計。老百姓原本期待國民政府來台後至少能繼續承租使用這些農地,但台糖公司卻要將其驅趕,引起社會相當大的騷動,縱然當時台灣社會菁英人士及國大代表「一致主張廢止自營農場制度,將土地提供放租種植甘蔗」,但並不為資源委員會所接受。

激烈的衝突發生於民國36年1月28日,地點就在大排沙農場。後來在北斗區里民會館召開農民大會,據當時《青年自由報》2月22日報導,一名農民表示:「在憲政公布的今日,一切不合《憲法》的事情當然要撤廢,廠方屢次以非法的手段侵害農民的權益,委實令人痛恨,如前次番仔埔農場事件,在檢察官判定侵占不起訴,農民沒有犯罪事實,廠方竟昧於法治精神,使警察拘捕農民;餘恨未消,又以執銃的員工來脅迫農民,甚至不法逮捕,毀損地上耕作物,此不僅為農民的損失,亦是國家生產上的損失,如此糖廠作風是否合法,委實令人懷疑!」

中科徵地太「鴨霸」

並有其他農民指出被糖廠拘禁及拷打的情事,並質疑,「聽說糖廠是國家經營,當真國家會這樣待遇我們嗎?代表國家的糖廠可以這樣對待我們嗎?」另有農民也表示自己原本期待:「光復後能重見天日,怎知我們的糖廠仍沿用日人作風,依然榨取百姓的勞力!」

中科四期的興建將強制徵收大排沙農場及附近農地,今年11月5日區委會中,來自大排沙農場旁相思寮的阿公阿嬤淚灑會場,哭喊:「我70幾歲了,從出生就住在那裡,十多間房子徵收才百來萬,你們的樓房一間百來萬要不要賣啊?比土匪還不如。堂堂一個縣府,沒有照顧我們這些傻百姓,反而陷害我們。」「我們這些百姓從年輕拼到老,才能有個地方住而已。這麼鴨霸什麼都要把我們遷走,11月底說就要去拆房子,公媽不知要請到哪裡?」

那天區委會的場景,似乎是把時光拉回到了1947年2月的北斗區里民會館。62年了,國家怎麼還如此對待這些老農民?我們有否可能終止這個輪迴,讓老農可以繼續擁有土地,並安享餘年?

本文於2009/12/1 發表於蘋果日報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哇!原來還有日據時代的一段歷史。

受教了,謝謝老師!

鴨霸的政府真的很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