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7日 星期六

環保署考慮問題要有新思維

環保署九月二十五日發表於時論廣場的文章,陳述為何政府要興建大型而不是中小型的垃圾焚化廠,該文基本上是運用成本及效益的觀念來支持它的立論,如「用地節省」、「營運及維修成本低」、「具發電及經濟規模效率」等,並因此主張政府應該要興建大型垃圾焚化廠。至於因垃圾焚化廠的興建而引發的「不要在我家後院」抗爭,則是因為縣(市)地方政府與民眾之溝通宣導有問題。文中隱藏的意涵似乎是地方社區民眾的抗爭與環保署無關,環保署要做的僅是經濟效益的分析、技術層次的考量,將政治方面的強烈反對歸屬於非理性的範疇,不是環保署所應涉足的。

我們對環保署上述的立場及非排斥政治的立場深不表同意,垃圾焚化廠的興建基本上就是一個政治議題,環保署如今卻把它轉化為一個經濟上的成本效益問題,這叫地方民眾及其他有識之士如何能夠接受?地方社區的自然及歷史人文環境都將因垃圾焚化廠的興建而有重大的變化,地方民眾的生命及財產也將因此而受影響,試問,這些重要因素在環保署的效益模型裡又是如何來對待?而他又是處理的了嗎?烏林村民的抗爭就是因此而起,環保署怎可用技術面的考量來迴避政治上如此重大的議題?

環保署的力論,與中油在興建五輕及台電在建造核四時所持的理由竟如此的相近-台電不斷的宣導蓋核四能夠為社會帶來多少利益,而與火力發電相比,核四又能為我們節省多少錢。所以,蓋核四似乎變成了政府在公共政策上的唯一選項,而貢寮鄉民的反對抗爭也因此皆被歸類為不理性的行為。五輕的興建又何嘗不是這種思維下的產物。不管是台電或是中油,基於他們的立場而有如此的主張,是我們可以理解的;但是,當職司全國環境保護的最高機關也是持此立論來保護我們的環境時,怎不讓我們有錯愕的感覺?

環境保護的工作要靠政府及民間一起努力,深切期盼環保署能夠有新的思維來面對環境問題,多走入民間,去聽聽看他們為什麼反對,而不是只是作個技術官僚,用一些成本效益的觀念來解決政治上的重大問題。


1995/10/06 發表於中國時報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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