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高爾夫球場占用國土引起社會軒然大波之後,台南市政府違法興建的「黃金海岸」,在市長施治明及部份市府官員遭監察院彈劾消息見報後,國有土地被占用問題的嚴重性再度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
財團對於土地投機的惡劣行徑為一般社會大眾聞之皆忿忿不平之事,眼見私有土地的取得困難度已逐漸提高,況且私人擁有可資利用的大筆土地所剩無幾,財團或是地方政治人士紛紛將目標轉向國有土地,先占者為贏,其篤定將來憑藉其政治勢力必能「就地合法」的心態表露無遺,以此次的「黃金海岸」為例,地方首長以將來可以「補辦」手續來做搪塞,其無視及無懼於法令的架勢實在是讓人扼腕。然而,仔細反思,隱藏在這段話背後更重要的問題是,為何施市長會有如此之論調?是否過去有太多國土遭占用,後來皆就地合法的案例?是否有許多國土遭占用,但是政府主管機關皆無法處理?占用者又是誰呢?
根據資料顯示,許多政府機關與一般民眾一樣的占用國土,這些機關共佔用六千九百八十九筆國土,面積達八百五十五公頃之多,而這些機關都極力想用「補辦撥用」的方式來漂白其占用的不法情事;另外一方面,政府高層面對這種情況卻是不斷的給予縱容,使得民眾及其他政府機關有樣學樣,大肆占用國土,無所懼於國家法令。而上述占用者之中,以軍方所占最多,施市長的「黃金海岸」若與其相較僅是個小小巫罷了。
由上更引申出一個很值得重視的問題,即政府撥用土地大抵是無償行為,土地所有權仍然屬於國家所有,撥用機關僅有使用的權力,凡是遇用途廢止、變更原定用途、或於原定用途外,擅供收益使用時,應由財政部查明隨時收回,交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接管。然而,這項原則碰到軍方時就變得軟趴趴了,財政部後來甚且特准軍方單位能夠就撥用土地來計價取償,國家無償撥用的土地竟成其囊中物,隨其處置,甚至可處分土地,而其取償的收入並非入國庫,而是歸於軍方。盼望監察院能大刀闊斧,對於軍方占用國有土地的問題一視同仁的加以處理,否則監察院的選擇性辦案,豈不落人口實?
1995/12/07 發表於中國時報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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