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土地徵收應全面停止

葉世文收賄案引起極大震撼,由於他過去長期擔任營建署長,通過無以計數的新訂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變更,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案,這些案件有許多皆關聯著土地徵收。由於歷年來的土地徵收審議皆僅做形式審查,沒有實質審查,因此只要是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後續的土地徵收幾乎皆是照案通過,這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針對苗栗大埔案的判決書中,清楚可見。也因只做形式審查,研究指出,土地徵收每案審議時間皆相當短暫,平均只有五分鐘
我國雖早已解嚴,但政府浮濫徵收的作為卻是完全沒變,近年來更是變本加厲。若以區段徵收為例,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底止,歷年來完成區段徵收地區計九十五區,總面積約七六七二公頃。但二○一二年後,已完成及預計區段徵收的面積包括:淡海新市鎮第二期一一六八公頃、八里台北港一二六公頃、板橋浮洲一○四公頃、林口A7站區二三六公頃、桃園航空城三三一六公頃、桃園中壢鐵路高架化五百公頃、新竹璞玉計畫四四七公頃、新竹二重埔四四○公頃、苗栗大埔一五四公頃、台中烏日前竹一一○公頃、台中烏日九德卅公頃、台中太平一九六公頃、台中水湳機場二五一公頃、彰化田中高鐵特定區一八四公頃、台南永康砲校八十三公頃、宜蘭烏石港一○五公頃等,以上僅是本人所知,就有七四五○公頃,約為歷年總數的九十七%,而這尚且未計算數量一樣驚人的一般徵收,如中科三期、中科四期、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西螺大橋旁彰南工業區等,這也難怪許多土地被徵收人皆不是第一次被徵收。
前述土地徵收都是在都市計畫階段就被決定了,而當都市計畫已經完全變質,成為政商利益交換、派系綁樁,及官員收取賄賂的場域時,這樣的土地徵收還有其正當性嗎?官員喝紅酒及收錢的另一面,竟是逼人民走上絕路!我們要求政府應即刻停止所有的土地徵收,並且馬上建制民眾實質參與都市計畫及土地徵收的民主程序。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https://zh-tw.facebook.com/taiwanruralfront
發表於《自由時報》,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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