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前營建署長收賄有多嚴重

八德合宜住宅驚爆收賄弊案,多人被收押,據報載,林口A7合宜住宅恐將接續引爆。由於葉世文曾任內政部營建署長,掌管全國都市計劃、區域計劃及國家公園計劃等,雖然土地徵收計劃由地政司負責,但過往在尊重營建署的決議下,地政司僅作形式審查;因此,營建署可謂實質掌控了整個國土計劃體系。

營建署前署長涉嫌收賄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這不僅是個人道德操守有瑕疵,更是涉及國土計劃體制的結構性問題,我們要問,是什麼樣的體制讓他得以上下其手?如以林口A7合宜住宅案為例,它必須是在都市計劃及土地徵收計劃皆通過之後,才會進入招標作業,因此,問題恐非僅是在最後階段,而是整個計劃核定程序皆有問題。

應符利益迴避原則
都市計劃及土地徵收皆應以實現公共利益為目的,然而,何謂公共利益?又是由誰來決定?目前作法是由行政官員與專家學者所組成的委員會來專斷。體制內設計了許多委員會,如以內政部都委會為例,委員人數共27位,其中政府機關代表13位,學者專家及熱心公益人士14位,表面上看來政府機關代表並非多數,但實際運作卻是如此。根據「各級都市計劃委員會組織規程」,政府機關代表不能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至於其他委員則無此特權,必須「親自出席會議」。由於學者專家未必每次開會都到,因此政府機關代表乃為實質多數,可完全掌控都委會。都市計劃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出,卻是由政府官員自己來審查,這有符合行政程序最基本的利益迴避原則嗎?

再者,學者專家是由首長聘任,試問,它會聘任像我這樣的學者來擔任委員嗎?不會的。我看見許多委員被長久聘任,這一任期結束之後,再予續聘,或是接聘為其他委員會的委員,如續聘為區委會、環評會委員,彼等游走於各個委員會;也有許多位委員是穿梭於中央及地方政府之間,如在台北市或新北市任期結束後,轉換至中央政府續任委員。所以說,委員會中常可以看到熟面孔,而這些熟面孔後來往往是學而優則仕、甚且成為監察委員及考試委員的被提名人。試問,這樣的委員會機制真能夠實現公共利益嗎?葉世文的胃口是否就是這樣被養大的?倘若行政官員又與建商財團立場一致,那人民權益又能確保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自救會進行抗爭?

台都市計劃已變質
土地是壟斷性商品,隱藏著龐大利益,可透過政治力予以創造,因此,地方政治菁英過半數以上皆是從事於與土地相關的行業,如建築業,地方的發展也因此受到了以促進土地開發炒作的建商財團及地方派系所掌控,其視土地為一本萬利的投機工具。政府首長、行政官員、地方派系、建商財團與學者專家委員會形成了土地開發炒作聯盟,經由都市計劃及土地徵收機制來進行圈地,拉攏派系,進行綁樁,並收取政治獻金,我國都市計劃已經完全的變質。

葉世文收賄弊案代表的是整個國土計劃體系的嚴重問題。過往威權時代所設計的委員會統治機制恐已不合時宜,它是被用來掩護政商及派系利益;犧牲的,卻是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此時此刻,我們應該努力來建構新時代的國土計劃公民治理機制。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

發表於《蘋果日報》,2014/06/04。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