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農舍議題沸沸揚揚,每日都有最新發展,如今多位國民黨要員也紛紛被爆料擁有農舍。農委會高層緊抓農地農用原則,前些日子對蘇嘉全的農舍嚴詞抨擊,展現寸土不讓的決心,儼然一副台灣農地守護者的模樣,如今卻是噤若寒蟬,判若二人。農委會真的愛惜農地嗎?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並先徵得主管機關之同意。」農委會身為主管機關,對於農地之保護扮演著關鍵角色,但歷年來,農委會有保護台灣的農地?還是積極配合地方政府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釋出農地?由統計數字來看,應是以後者居多。
根據資料顯示,台灣農地面積平均每年約減少一萬三千餘公頃,約等於半個台北市,五百個大安森林公園,這些農地大抵皆變更為都市土地。這些變更其實有許多是與土地徵收有關,例如苗栗大埔、苗栗灣寶、彰化相思寮、彰化田中高鐵特定區、新竹竹北璞玉計畫、新竹竹東二重埔等,試問,除了灣寶外,其他眾多的土地開發變更案呢?我們有看見農委會像這次農舍事件一樣,站出來堅持農地農用?我們幾乎完全聽不到,反而是民間社會的大聲疾呼。
一個不愛惜農地的農委會,會真心照顧農民嗎?農地農用一定要與農民所得的提升相互連結,否則很難實現。當我們以提升糧食自給率的公益目的來要求農地維持農用,並以土地使用管制予以限制;相對地,也就必須提供必要的補貼,而不是讓農民在現存的產銷體系裡自生自滅。在瑞士,每年政府提供每一農戶新台幣一百二十萬至一百五十萬的環境及文化直接補貼,但試問我們政府提供多少?老農津貼增加的三一六元?
寄語農委會,台灣的農地,不是僅在蘇嘉全的那二分半農地!農民應得的補貼,也絕非僅是區區增加的三一六元!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本文於2011/10/28發表於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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