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辦公室大門貼了一張「100」小紙張,不知原委的同學還以為這是評分卡,其實不是,這是一張號碼牌,原本貼於我的胸前,表示我排名第100號。我打算保留它,並把它貼在門口,時刻提醒自己及我的學生們,台灣的都市計畫是多麼的落伍及沒有人性。
事情是這樣的,由於長期關心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土地徵收案,只要時間許可,我都是儘可能的前往協助。由於本案涉及都市計畫之變更,因此必須履行民眾參與程序,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乃依往例成立專案小組,並於五月一日 、二日二天的下午舉行陳情會議。我於二日前往陳情,當天約於下午一點抵達台南市府,在市府員工下午恢復上班之後,我向工作人員領取了陳情號碼牌,我原本是104號,後來因排序第100號為多位自救會成員,他們希望我能併入,因此我轉而變成了第100號,這是「100」小紙張的由來。
陳情人被安排坐於十樓靠東邊的一間大禮堂裡,他們大抵將號碼牌貼於胸前,安靜的坐在裡面準備進入陳情。禮堂前面貼上「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召開聽取人民陳情意見會議程序注意事項」,內文表示禁絕攝影、錄音與錄影、也不得攜帶標語、海報、布條等危險物品進入會場,更不得鼓譟等禁止規定,而且陳情時間僅限3分鐘,主席同意後才能延長。下午二點半,會議準時開始,工作人員用擴音器唱號,陳情人依序進入都委會會議室內陳情,那景象就好像是到醫院看醫生一般,掛完號後大家排排坐,等待護士小姐的叫號。由於沒有現場實況轉播,我們雖坐在禮堂裡,卻不知道先前的陳情者到底向委員們陳述什麼意見,我們也不知道全部委員是誰,他們對於陳情者的態度,會議室內的布置等等,我們一概不知,大家只是等待,再等待,空氣中凝聚了一些緊張、不安與惶恐。
大概等到四點鐘左右,終於輪到了第100號。我們先被帶往位於西邊的一間等待室,走廊沿途坐了好多位警察,他們嚴格管控人員進出,待99號結束之後,我們才得以進入會議室,這時我才看到裡面的委員及場景。主席是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的陳彥仲教授,我們原本就是認識的,他待我們就坐之後,允許我開始發言,他多給了我2分鐘,因此我總共有5分鐘。會議室內的布置主要是一大張馬蹄形會議桌,及旁邊靠門口的二張長型會議桌,委員們是分坐於馬蹄形會議桌,陳情者則是坐於那二張長桌。
我之所以要描述會議桌的擺置,乃是因為當我在發言時,約有一半的委員是看不到我的臉的,也就是當我發言時,他們是背對著我。我也特別注意這一排委員是否有回頭看我,答案是沒有的,他們從頭到尾都是背對著我,我只能看到主席及另外一邊委員的臉孔。這樣的座位安排其實是相當的不友善,這也讓我嚴重懷疑他們接受民眾陳情的誠意。待我講完之後,另有一位自救會成員簡短發言,結束之後,主席再度詢問是否還有其他意見,在沒人回應之後,他就請我們離場。我要強調的是,委員們沒有任何的詢問,他們對於我們的意見也沒有任何的回應,我們不知道他們是否聽的懂我們的意見,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會採納我們的意見,當然,這樣的安排也讓我們完全不知道其他陳情者的想法,大家都是被孤立的,我們根本沒有機會進行彼此的交流、溝通與對話,陳情之後仍然是一片的茫然與不安。當晚我帶著疲憊及沈重的心情回到了台北。
以上是我親身參與台南市都委會履行都市計畫民眾參與的實際情形。估不論我當天的發言內容,本文要強調的是,在已經解嚴了26年的今天,我們卻依舊採取這種上對下的威權獨斷方式,仍然是由極少數的行政官僚及學者專家來扭曲與獨佔公共利益的詮釋權,並由此決定了人民的命運。許多陳情民眾都是在鐵路旁住了一輩子,土地及房屋幾乎是他們的生命,但是他們卻只被允許陳情3至5分鐘,試問,這麼短的時間如何來承載過往的一輩子?而這極少數的行政官僚及學者專家又真的比當地住民懂得多嗎?他們的判準是什麼?他們又有什麼權力來決定這麼多人的生死?這有符合規劃的道德守則嗎?尤其是當大法官已經作出709解釋文,要求履行正當行政程序及聽證會時,這種威權時代才會有的陳情會是否也早該被摒棄,丟入歷史的灰燼裡?我以為在講求民主及人權的今日,舉辦這樣的陳情會是都市計畫的恥辱,也是台南市政府的恥辱!
發表於【地產專欄】,2013/05/21。題目修正為:第100號陳情印記 見證台南市府對都更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