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3日 星期六

是住民投票 還是公民投票

隨著民進黨林義雄前主席與國民黨連戰主席的會面,及非核國家行動聯盟要求停止審查核四預算,並在立法院前靜坐的動作,使得「核四公投」的議題近日來又受到相當大的關注。

兩位主席會面之後,傳出「立院倘做出核四暫停施工決議,核四公投即可停辦」的說法,環保團體並指出,若依公投法任令核四公投在三二〇倉促上路,將是民粹而非民主。相對於這種主張,國親兩黨似乎一反以前反對核四公投的觀點,意圖於今年總統大選時同步實行核四公投。雙方的立場表面上似乎有了相當大的轉變。

這樣的轉變,主要的關鍵可能是在於核四停建與否將由誰來投票?也就是投票範圍的規模問題,這是個相當重要的議題,可惜過去似乎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

核能電廠雖可供應台灣一定比率的電力,但其所帶來的環境影響卻是相當侷限於地方範疇,因此若是將投票的範圍擴及全台灣,其合理性及正當性恐皆會遭受到相當大的質疑,而其所得出的結果是否能為地方民眾所接受,恐也會大有疑問。因為,這就如同是透過集體的力量,硬性將嫌惡設施設置於某個地方,表面上雖是透過民主的形式,實質上卻可能是透過投票範圍的擴大來稀釋當地民眾的意見,這種作法本質上相當不符合近年來各地方對於環境正義的呼聲,也相當成度違背了社區總體營造的根本精神。這也由於民住政治的施行,往往有其地理範圍的界定,透過地方民眾與地方社區休戚與共的緊密關係,及對於各種議題意見的提出,才有可能實現民主自治及深化民主的理想。

因此,若要實施公民投票,可能必須要突破「公民」二字的迷思,並由「住民」來取代之,將「人」與「地」做結合,在有了地理範圍的考量之後,許多地方議題才有可能浮現於檯面,而不是如同立法院前些日子通過的公投法,由中央的立法院一把抓,這反而是限制了地方民眾意見的表達。

地方民眾參與電廠相關事務的高度要求可以由最近的研究結果來呈現。在由中央研究院蕭新煌及蕭代基研究員所主持的「電力設施社會經濟影響研究」計畫、及筆者所負責的「公民參與」部份,於受訪的一五五七人當中,在電廠事務的決策模式上,住民對於既有決策模式的信任成度皆是非常的低,民眾對於參與電廠事務複選題的回答,不論是中央政府層級(16.4%)、地方基層鄉鎮(26.2%)、或是台電本身(10.3%)、甚至是民間團體(19.5%)等都無法取得住民的普遍信賴;然而,相對較有共識的部份,則是有將近六成比例(58.5%)的地方住民認為他們必須擁有參與電廠事務的機會,而非假他人之手,這個數值可能非常值得重視。

再者,對於誰有權力來行使公民投票權?本研究透過隱喻的方式來探詢受訪者的意見。在人數的比例上;(複選題一〇三六人回答,四九四人未答),最高的為「該鄉鄉民(66.2%)」,再者為「該鄉以及與該鄉緊鄰的鄉鎮市民(56.2%)」其餘選項皆呈現出非常低的比例,依序為「所有該縣縣民(19.5%)」、「該縣縣民,及臨接該縣的附近縣民(11.6%)」、「所有台灣居民(8.0%)」。由此顯現出當地住民對於地方事務民眾參與範圍的界定傾向。

上述兩項數值可能都很值得作為「核四公投」的參考。另外一方面,台電公司對於由「該鄉鄉民」或由「該鄉以及與該鄉緊鄰的鄉鎮市民」來投票也應當有信心。

回顧台電公關部門自民國七十九年立法院凍結核四預算後所做的努力,從早期挨家挨戶拜訪所建立起的原級社會關係,民國八十年成立的地方服務中心,其行動策略以透過善意的訪問來讓彼此熟識,一方面關懷地方住民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也多次舉辦電廠參訪,藉以型塑台電公司擁有興建世界一流電廠之能力的意象;此外,政府及台電更是投入金額相當龐大的回饋金,其數額早已遠遠超過一個鄉鎮級政府的預算,而對於地方經濟的貢獻恐也無法抹殺。在此情況之下,何妨就讓地方民眾在經濟、環境、政治級社會的各種衝突論述之中,在無威脅及自主的情況下,透過住民投票來表達其意願呢?如此一來,建或不建,都將有一個合適的答案,而這個答案也是社會各界應該給予尊重的。

徐世榮與黃信勳,2004/1/2 《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

沒有留言: